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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公有制企业(本文中的企业特指公有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和完善党对企业思想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协商民主主渠道作用,统筹好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完善民主协商的程序与制度,理顺企业党委、企业行政、工会、共青团、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关系,将职工的合理利益诉求落细、落实、落小,通过对企业不同层面、不同层次参与主体就企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充分协商,吸民意、集民智、利民生,可以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性和职工的认同感,最大程度地保证企业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科学、理性、合法,有利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企业党组织目标和愿景的实现。
  企业协商民主提出的背景与内涵
  企业协商民主提出的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协商民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民主政治理论创新和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进步。在做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发挥协商民主的特殊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保障职工平等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尊重职工的合理化建议,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诉求,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诉求的双赢。这一问题值得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深入思考和系统研究。但当下企业普遍存在职工民意表达作用较弱、民意渠道不畅、表达制度缺失、表达机会不均等、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协商民主制度不健全等诸多困境,限制了企业的活力,压制了职工利益诉求,不利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此外,伴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改革深入,企业发展面临全球化的竞争与挑战。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拥有全球化视角下全新的经营管理理念,不断引入新思维。加之企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分配方式等也日益多元化,不同企业和职工的多元化利益表达诉求日益突出,企业职工希望更广泛深入地参与企业管理,以使自己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企业党委的核心职能是如何将企业发展目标、愿景和职工切身利益、参与主体性和创新活力结合起来,充分挖掘职工的潜能。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如何调动企业职工心甘情愿且满腔热情地去践行企业目标?如何在达成企业目标过程中给职工搭建平等参与、充分沟通、理性协商、民主管理的机制和平台?企业协商民主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和思考而提出的。
  企业协商民主的内涵界定
  1980年,约瑟夫·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首次提出"协商民主"概念,其实质是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地参与政治,强调在多元社会环境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其核心要素就是协商和共识;其基本的价值原则和理念是"自由、平等、理性、宽容"。
  自由就是每个参与协商的主体都能在理性思考的前提下,表达自己的观点与偏好,不受先定权威的规范与限制;平等包括形式上的机会平等和实质上的资源平等和能力平等。从自由和平等视角看,协商民主指的是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及其代表)通过相互陈述理由的过程来促进决策的正当性,这些理由必须是相互之间可以理解与接受的,协商的目标是作出决策,这些决策在当前对所有公民都具有约束力,但它又是开放的,随时准备迎接挑战;理性是指参与主体在协商时要客观、冷静、审慎,通过充分协商、公开辩论各自所持的合理的偏好,使其观点更符合事理,更符合全局和整体利益,进而形成共识,充分维护协商各方主体的利益和诉求;宽容是指民主协商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和偏好,但公共协商的主要目标都不是单纯追求个人利益和偏好,而是在集体理性指导下满足所有主体的愿望,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最终目标的形成往往是各方妥协的结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基于以上分析,企业协商民主就是企业参与主体(职工及其代表)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通过陈述各自理由、利益诉求,理性判断,协商一致,形成共识,做出决策的民主过程。这一过程使决策更符合事理,更注重全局,更关注企业和员工整体利益,最终决策对所有参与主体都具有约束力。
  协商民主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员工参与意识和利益诉求表达日益增强,调动职工参与企业发展与管理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企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目标与愿景,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显重要。企业内协商民主成为企业民主管理的新思维,也是企业科学、民主、依法管理有效路径。协商民主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具有特殊作用,表现在:主体性、过程性、效率性三个维度。
  主体性:尊重企业职工的平等主体地位,保障民主管理权利。
  企业职工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也是企业发展的利益攸关方。职工既有利益表达的诉求,也有获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协商主体的愿望,这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引入协商民主提供可能。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不仅注重民主的程序和形式,更注重民主的实质内容,协商民主不回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多元化冲突,而是鼓励有序政治参与……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协商民主倡导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党、政、工、团、职代会(职工代表)等不同层次主体参与企业管理和重大决策,尊重职工的主体参与权和民主管理权。从程序和制度上保障职工的主体地位,让他们具有将不同利益诉求、不同行为偏好在民主管理和决策中能够自由、理性、充分表达的主体资格。给予所有参与者有确立问题、理性论证、形成议程的平等机会,从而打破精英决策的封闭状态,削弱决策者和管理者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影响力,强化了对决策的民主监督。这既有利于减少重大决策独断专行和一言堂,让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避免大的失误,也有利于将对职工的人文关怀落到实处。尊重人、关心人才能凝聚人心,理解人、激励人才能调动人积极性,确立人的主体意识并承担相应责任,促进企业目标愿景实现。
  过程性:充分协商理性沟通,为职工表达合理诉求创设平台。
  当前,经济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企业结构不断分化,企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给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带来挑战。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关切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平台,是值得探讨的现实问题。企业协商民主正是基于这一点而提出的。
  协商民主重在过程,企业协商民主通过企业不同主体的平等参与、协商对话、理性沟通,形成决策共识,关乎企业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听取职工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考虑其切身利益,消除重大决策封闭性,也为职工表达利益诉求创设平台。把企业目标与职工发展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科学决策机制,为制定政策提供合法性支持。
  通过民主过程的程序设置和制度构建,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明确表达理性的各种偏好,决策过程展开"相互辩论",理性沟通,以寻求重大方案出台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这样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让职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赢得支持与配合。
  效率性:注重结果导向,促进企业目标与个人价值的深度融合。
  企业协商民主的基本形式,就是各参与主体充分协商,理性沟通,形成共识。而共识的形成往往又是企业目标和个人价值融合的过程,这一融合不是仅顾企业目标忽略职工利益的单一决策,不是只考虑职工诉求而忘掉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的短视之举。正如协商民主的理性原则要求那样,要将他人的观点(社会观点)纳入思考之中,即所有主张都必须从广泛的社会观点的角度进行公开辩论和评价,在这一协商过程中,个人偏好不再是固定不变的,一些局部的、片面的、机械的、自私的观念将被揭示出来而被弃换,最终形成一种兼容并包、不偏不倚、公正中立的集体判断或公共决策。这种集体判断或公共决策基于理性的审慎讨论和共识,在协商民主语境里的这一理性是经过审慎思考、充分协商、公开辩论的合理的偏好,需符合三个条件:第一,它是务实的,符合事理的,而不是教条的、无知的;第二,它是注重长远的、根本的,而不是短视的、表面的;第三,它是注重全局的、关注他人的,而不是片面的、只顾自己的。通过理性协商,将个人发展与企业愿景结合起来,将企业目标与个人价值实现融合,实现企业和个人的双赢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运用协商民主的策略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运用协商民主符合我国协商文化的传统,我国协商民主发展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民主制度一脉相承,具有浓厚的协商文化社会基础。除了国家层面的民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在基层有温岭的"民主恳谈会"、企业发展"听证会"、企业职工"网络参与"等具有时代特点的协商民主载体。为此,可以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灵活运用协商民主的策略。
  确立企业党委在协商民主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独特优势。
  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党委的重要职能所在,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依托协商民主的特殊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积极性,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把握企业生存与发展主线,这些都离不开企业党委在协商民主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正如乔·萨托利所言:"现代民主完全是建立在政党之上的;民主原则应用得越彻底,政党就越重要"。
  企业党委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具有政治核心和政治保障的职能。首先,党委要通过宣传、思想教育,让企业职工深刻意识到个人努力与企业发展、个人利益与企业成长密不可分,自觉将个人责任担当与企业的发展目标协调一致,将个人价值融入企业目标。其次,加强对各参与主体(职工及其代表)的民主协商能力培养。不仅要加强对职工岗位业务操作、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理念的培训,更要加强各参与主体的民主协商知识教育和理性分析判断能力培训,使其能够通过对话、协商,理性沟通,形成解决问题的共识能力。再次,企业党委要搭建平等协商的对话和交流平台,在党委的领导下,让多元利益参与主体在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和分歧的前提下,能够基于自由、平等、理性的协商、审视讨论、达成共识,体现和维护利益主体的诉求和偏好,不允许拥有特殊权利的利益主体优先存在。
  依托协商民主的运行机制和平台,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
  在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时,不能仅把企业员工当作教育和管理对象,而应该把教育对象转化为协商主体,变企业的劳动力为企业成长发展的主人,赋予其责任、使命与担当。做到这一点,需要吸收借鉴协商民主的优势,依托协商民主的机制和平台,把职工对企业的利益诉求、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建议和看法汇集起来。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愿景与职工进行民主协商、理性思考、讨论交流,把事关全局的利害关系讲清楚,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企业协商民主运行机制是一种参与式、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平等参与机制、利益表达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目标达成机制等。通过平等参与、公开讨论、自由陈述、理性分析、妥协宽容、形成共识的程序固化,将企业协商民主必经的流程——民主沟通会、决策听证会、决策议事会、职工议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代表建议回复会、重要建议论证会和职工代表监督管理会等基本环节、步骤,形成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规定。通过这些流程迫使职工对自身的偏好和意见进行某种程度的反思,自觉接受形成的决策共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就是企业的主人,是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从而自觉将个人利益诉求、自身发展与企业发展目标愿景协调一致,与企业同命运、共成长。
  培养协商民主的现代精神,增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时代性
  我国传统文化既有利于协商民主成长的一面,也有限制协商民主发展的因素。在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培养企业参与主体的协商精神和文化传承,需要对传统协商文化进行辨析、扬弃:一方面,我国自古就有协商民主的文化传统,提倡"和而不同"的思想,尊重差异与不同观点,注重协调与合作;另一方面,中国的官本位思想和臣民文化影响深远,不利于协商民主的持续发展。协商民主要求平等协商、自由充分表达意愿和诉求,通过理性思考、交流辩论以寻求共识,这就要求协商主体必须首先持有鲜明的观点才能实现高效率的协商。而官本位思想强调行政权力和官员意志至上,导致民对官的敬畏、下对上的服从,难以进行平等协商。这从根本上背离了协商民主的平等协商的本质要求,无法实现协商民主主体地位平等的状态,不利于协商民主发展。
  另外,由于不同的政治文化土壤造成的中西方协商民主的差异,使其在兴起动因、实践进程、发展理念、文化生态、制度平台等方面表现不同。因此,只有分析中西方协商民主的差异,寻找我国协商民主发展的特征,才能够有效发展适用于我国政治发展的协商民主。
  因此,培养协商民主的现代精神,需要弘扬"和而不同"的文化传统,官本位思想和臣民文化的影响。同时,吸收、借鉴西方民主"自由、平等、理性、宽容"的理念,自觉培养公民(企业职工)的协商民主现代精神。企业党委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要不断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为企业和职工发展搭建民主协商的平台,让协商民主的现代精神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绽放生机。
  (作者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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