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迎接新中国立成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包县区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结合本区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蒙山旅游度假区建筑施工领域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主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2、认真贯彻临沂市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三、整治内容与要求 (一)房建质量安全治理 1、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高处坠落是历年来造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蒙山旅游度假区将认真开展"高处坠落"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进一步加强高处坠落作业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前,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2、开展基坑(槽)工程安全整治 检查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是否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是否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是否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是否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3、开展防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脚手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搭设,并有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物或构筑物高度超过25米的,严禁搭设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或分段搭设悬挑竹脚手架。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4、开展起重机运输设备事故专项整治 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一台设备安全使用。 井字架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井字架严禁乘人。 塔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按规定设置,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多塔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5、开展模板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支撑立柱高度超3.5m的,要使用钢管支撑,严禁使用木支撑。扣件式钢管支撑、门式钢管支撑材质要符合规定要求,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管壁厚度不足的钢支撑材料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6、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 在开展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专项治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8]213号)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建筑边坡、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建筑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30m及以上高空作业、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设、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审查。 四、具体措施 (一)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认真学习贯彻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 (二)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资料检查,依据临沂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审批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三)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四)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蒙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将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蒙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将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六)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蒙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业区域内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建筑生产环境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