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想是有钱,有很多很多的钱。然后买一个大房子,在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机关报书,我可以躺在床上,肆意阅读。 我是一个享受读书的人。 可很早以前的我并不爱读书。在九岁之前,我读过的书仅限于学校发的课本。可有一天,我发现了同桌课桌上的小爱丽丝。我充满好奇地与爱丽丝跳进了长长的,似乎遥无止境的树洞里,然后一去不复返。正与小爱丽丝寻找药水拿花园钥匙的时候,同桌夺过我手中的"爱丽丝",说"这是别人的书,我要还回去了。"我的脸有些发红,可小爱丽丝又在我的脑子里不停地打转,朝我喊着:"我们去找钥匙,我们去看花园!"我顾不得自己的不好意思,央求着道:"再借我一会儿吧,就一会儿。"同桌十分坚定,一呼溜地跑走了。唉,我的爱丽丝。我想找到她,想见到她,想看到她再多说几句话。我品味到了点思念的苦绪,心灵无法承担得起,只好焦躁愤怒。回到家,我大声敲击电话号码键,向爸爸大声怨恨地倾诉着我对小爱丽丝的思念以及同桌的无情。听我抱怨完,爸爸轻轻笑了 两声,我正要因爸爸的"嘲笑"而吼叫,爸爸却说:"我在网上买几本好玩的书寄给你看,好不好?"幸福感撞击到我的心上,我有些不知所措,我轻轻"嗯"了一声。挂断电话后,我心中生出一团希望之火,热烈而美丽,我不断地期待着,那火便越发澎湃。我知道,我并没有与爱丽丝诀别,我再也不用求同桌给我借书,以后的每个周末我也再也不用无味地坐在电视机前。我有了名为"书"的朋友。 日后的我,每每想起爱丽丝,我都心情愉悦。时间的间隔使回忆朦胧而浅淡,可感情却保存在心中永不变味,甚至给予了情感以阅历的沉淀与时光的黄昏,就像是金子,闪闪发光。 上了高中之后,时间被狠狠压缩,我很少能再去认识书中的朋友。我只能在每周的摘抄中体会语言的内涵。我珍惜地抄写,试图揣测写出这番话的人的模样与经历。不同于泛泛阅读,抄写使文字流荡于笔间,河水般清澈光洁。每一次的抄写,让我在拥挤的时间里越发热爱文字。 我是一个享受阅读的人,我也是别人所说的"为读书而读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