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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给孩子带来的心理创伤


  弃婴本是违法行为,但是一些夫妇因为经济困难、重男轻女或婴儿有疾病,一些女性未婚先孕、少女产子、家庭反对等诸多原因,导致弃婴现象依旧很多。这些孩子不仅生存受到威胁,心理也遭受很大的创伤。儿童心理专家提醒广大女性,作为妈妈要注意遗弃给孩子带来的心理创伤。
  婴儿是柔弱的、无力的。十月怀胎时母亲的子宫为他提供了一个安全和舒适的生活世界,如果母亲是爱他的,能够很好的呵护他,他会感到很安全。但是当他与母体分离后,就会面对一个全新的陌生的世界,这一切都使他感到自己生存受到了挑战,这是第一次分离带来的焦虑。如果他在需要的时候立即能得到母亲的奶头和怀抱,他便感到回到了原来安全舒适的母体里,安全感也在慢慢的建立。
  在这一阶段,生存是婴儿生命的全部目的,对母亲的依恋也就成为他的最基本的需要。孩子最大恐惧是失去了爱,而被遗弃是他恐惧的地狱,孩子的内心难以建立安全感,害怕自己不存在,感到死亡的恐惧。
  面临这种恐惧和依恋的不被满足,他一方面使出全身解数,努力地用哭闹吸引母亲的注意,从而使自己的依恋需要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又为自己受到冷遇、不被爱而感到愤怒。母亲成为他的快乐与痛苦的同一源泉,形成了他对母亲的爱和恨并存的矛盾情感。
  由于婴儿对依恋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造成的伤害程度不同,也会形成不同的人格类型。如果经历这种早期分离创的孩子的依恋关系不能在后来的成长阶段中得到改善,他们在这一阶段中没有得到的需要将会成为其基本人格特征而伴随终生。很多人格障碍,比如边缘性人格障碍、自恋性人格障碍等都是因为在早年依恋关系没有建立好,心理发展停滞在初始阶段。
  很多人以为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孩子长大了就好了。其实,不是这样的,那些未被满足的需要会一直渴望被满足,那些被压抑的恐惧、悲伤、无助情绪会一直盘绕在心间。这些孩子他们对依恋的需要始终存在,被抛弃的恐惧也深藏心底,当他们长大进入了亲密关系(恋爱、婚姻、亲子关系)时,曾经在亲密关系中缺乏的、遭遇的就会爆发出来。
  他们在亲密关系中总是觉得"当我需要你的时候,你总是不在。""你不喜欢我,你要抛弃"。每当他们感到自己被对方忽视的时候,便会感到被遗弃,很愤怒,情绪失控;感到恐惧,并为了消除这种恐惧会不顾一切。他们往往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要求对方时时刻刻的关注,不能容忍丝毫的忽视和冷遇。他们总是在埋怨对方对自己不够关心,辜负了自己的爱,并总是试图用生气,吵闹,和威胁等手段来迫使对方来关心自己,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这和他们在婴儿时期用哭闹的方式来获得母亲的关心是一样的。由于强烈的不安感和对遗弃的的恐惧,他们心中充满了嫉妒和猜疑,无论对方如何表白,他们还是难以给对方以信任。生气,哭闹,吵架,猜疑嫉妒都是他们表达爱的方式,归根结底,这是源于他们早年对母亲怀有的爱与恨的矛盾情感。
  所以,为了孩子今后的心理健康和人格的健全,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孩子都不应该受到遗弃的威胁。另外,需要提醒成年人,避免在开玩笑或生气的时候说一些让孩子感到他有被遗弃的可能。这种说话方式会触发潜伏在孩子心中已有的遗弃恐惧,煽起要孤零零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幻灭感觉。将0-3岁的孩子抛弃或更换主要抚养者(比如,将孩子送的祖父母、外祖父、他人那里照养,或更换保姆等),都会导致孩子遭受被遗弃的恐惧,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影响孩子今后的人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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