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深圳大鹏新区葵涌二小8名老师被学校以投票淘汰制的方式表决后解聘。 要说深圳临聘教师是"历史遗留问题"倒也不为过。数年前,由于学校扩建、年级扩班、教师扩招,同时囿于教师编制数量限制,直接导致临聘教师数量攀升。而近年来,曾被当成"香饽饽"的临聘教师又成为各中小学的累赘。 早在2008年,《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珠三角用一年、欠发达地区两年内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并要求各地区"从2008年9月1日起冻结代课教师名单,不得招收新的代课教师,不得出现空编和代课教师并存的现象"。此举的重要意义在于逐步将教师管理引入正规轨道,但更为现实的目的是关闭临聘教师的进入通道,避免在未来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不难看出,政府和主管部门试图通过"代转公"考试解决部分临聘教师身份问题,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因为仍有大量的临聘教师存在,并且远远超过了《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提及的"临聘教师的比例不得超过事业编制15%至20%"的比例规定。那么,多余的临聘教师该何去何从? 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管理专项检查的要求,6月12日前要对临聘教师超过比例的学校全面整顿。限期不改,对校长问责处理。既然上级规定严肃,学校当然只有执行,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忍痛割肉,直接解聘,只不过为解聘戴上一顶美丽的帽子——"投票淘汰制"。 与其说是投票淘汰制,倒不如说是"规定淘汰制",因为无论如何投票,按照规定总有相当比例的临聘教师面临解聘的难堪局面。也许,眼下需要争执的已经不再是临聘教师与编制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而是能不能保住临聘教师饭碗的问题。诚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学校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解聘教师,即便违约或者违法解除,也不过是赔偿资金了事,而临聘教师需要的是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份固定的收入而不是一份微薄的赔偿金,这恐怕才是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 学校与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承载的社会职能和价值不同,教育更为注重的是人文情怀,不能需要的时候把临聘教师当成座上宾,不需要的时候一脚踢开撇清关系,这些都不是教育应有的行为。 恰当的做法应该是,一方面财政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盘活临聘教师资源,继续在适当的岗位发挥热量;另一方面,对被解聘的教师给予更为合理的经济补偿,而不仅仅是赔偿。更为期待的是,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临聘教师创业或另谋职业,进行合理分流,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