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一词最早见于东汉文献。(后汉书·杨震传)载杨震上疏安帝曰:"冬无宿雪,春节未雨,百僚憔心。"这里的春节是春季的意思,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春节无关。南宋文天祥<文山集)卷二中国传统节日文化十<二十四日》诗:"春节前三日,江南正小年。"此诗作于己卯年(1339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这一天俗称小年,再过两天,即二十六日,就是立春,所以诗中的"春节"指立春(所谓"三日"包括二十四日),而非正月初一。 时至清代,有些地方将夏历的新年年节称为"春节"。《富平县志》(清乾隆四十三年刻本十卷本,西北卷):"春节,元日黎明时,家设香火牲果,盛服,拜天地,次拜灶,次祖考茔中,然后拜父母,见兄长,曰贺年。"山这是我们见到的最早称夏历新年年节为"春节"的资料。但在当时这一名称鲜为人知,没有什么影响。 作为新年年节的"春节"的大名普遍为国人所知是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成立以后的事。1912年1月2日,孙中山通电各省,宣告"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于是旧历的元旦被改称为"春节",这在不少民国时期的方志中都有记述。《文安县志》(民国十一年铅印本,华北卷):"民国以来行阳历,改元旦为春节。"《辽中县志》(民国十九年铅印本,东北卷):"元旦为一岁之首日,故称元旦。……民国改元,称此日为春节。"《合江县志》(民国十八年铅印本,西南卷):"初一日为元日,民国称春节。"《林县志》(民国二十一年石印本,中南卷):"一日曰元旦。……民国名是日为春节。"我们见到的民国时期较早称夏历新年为"春节"的文献是1920年出版的《虞乡县新志)(民国九年石印本,华北卷):"元旦即春节。"民国政府既然废除了旧历,从维护政府权威的立场出发,也就不希望人们再过旧历的节日。顾颉刚先生1932年在给娄子匡《新年风俗志》写的序言中说:"改用阳历之后,政府当然禁止阴历节令的娱乐,而阳历节令的娱乐还没有养成,又差不多不许有节令了。"事实上由于旧中国处于四分五裂的政治局面,民国政府的统治力是非常有限的。传统节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想用一纸公告将其废除是不可能的。正如《巧家县志稿》(民国三十一年铅印本,西南卷)中所说的:"民国以前遵用旧历,沿习已久。及国体变更,改用阳历,奉行者仅官府而已,民间仍踵故习。"《蓟县志》(民国三十三年铅印本,华北卷)中也说:"近来改用阳历,各机关于一月一号照例举行团拜。城镇乡村住户、一般民众。仍于旧历元旦贺年,积习难返,此见一斑。"民国政府的规定只对它的官府有约束力,对人们的普通生活则没有多大影响,百姓们仍旧过着他们的"元旦"。个别地方或称为"年节"或"年下"。<高阳县志》(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华北卷):"初一日为年节。"(新安县志)(民国二十八年石印本,中南卷):"元旦名曰年下。·"政府规定的"春节"之名始终未能流行开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切制度重新建立,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纪元是历代政府首先关注的重大问题,为此,1949年9月27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决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紧接着又在1949年12月23日召开的政务院第十二次政务会议上通过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新年"(公历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纪念日"等法定节假日及其放假日期。①从此"春节"一名才取代了流行三百多年的"元旦",沿用至今,"元旦"则成了公历新年的节日名。 春节名称的历史演变从侧面反映了节日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折射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状况。春节的名称先秦很少,两汉增多,六朝更其繁夥,唐宋以来渐以一名为主,反映了春节由孕育到兴盛到异彩纷呈再到渐趋定型的发展过程。六朝时期一个春节出现那么多异称,这固然跟讲究辞藻的时尚有关,但也跟政治上的分裂局面不无关系,唐宋元明清时期与统一的政治局面相应的是春节名称的相对统一,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六朝时期春节名称繁夥的政治背景。民国时期政府虽然规定了"春节"之名,但由于政治统治力量薄弱,无法与强大的传统力量相抗衡,因而未能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治上高度统一,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情况下政府规定"春节"为旧历新年之名,便迅速流行开来。可见春节名称的嬗变跟社会政治状况是不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