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几年来,房价不断飙升,房产委托处的公证数量也在不断上涨,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骗取房贷和房款的事件,这给公证机构带来了很多隐患和风险,因此,在后续的公证实务中需要严格把关身份审查,减少失误。 关键词:房产;委托公证;申请人;身份识别 近几年中,房产委托公证实务中出现了较多的诈骗委托案件,恶意骗取房贷和房款,房产公证看似简单,但实际操作上却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尤其是在委托人身份识别的问题上存在较大问题。因此,房产公证人员必须要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仔细审查,防止恶意诈骗事件的发生。基于此,本文就房产委托公证实务中申请人身份识别若干问题进行了探究,现报道如下。 1身份证件的识别 1.1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识别 由于當前人们道德感缺失和诚信体系的不完善,造成社会上一些假证泛滥,一些使用假证件和冒名顶替的人也成为了此阶段房产委托公证中最主要的风险来源,因此公证员是否能够分辨委托人的身份也成为了审查中的关键步骤。房产委托中大部分公证员几乎都会遇见一些手持假身份证和户口簿的人或者证件是真的,但委托人的身份和证件不对号。委托人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最主要依据就是身份证,它是必须要提交的证件之一,也是被伪造最多的证件,因此公证员能够识别委托人身份证件的真伪是整个审查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我国于2013年1月1号开始颁发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其中明确指出废除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全国正式开始使用第二代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相比第一代,前者不管是在技术含量还是防伪性能上都远超第一代,而且大部分的房产委托人都备有识别第二代身份证的机器,第一代身份证出现造假时,只能凭借公证员的经验和眼睛来进行识别,而第二代身份证件出现后造假的频率不仅减少,还提高了公证人员的工作效率。但是出现委托人身份证件消磁以及没有配备身份识别仪器的公证机构这两种情况时,可以通过人工识别的方式进行识别,主要参考以下方法:在光线的照射下,平视二代身份证时其表面上的物理防伪膜是呈现无色透明,而一旦斜视第二代身份证,其表面上就会出现变色长城图案,长城通常为橙绿色,而将二代身份证进行旋转九十度时,长城图案就会变为蓝紫色,并且还能够在图案的正下方看见"中国CHINA"和一些纹路边框。 1.2对于失去磁性的二代身份证以及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识别 一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不能够采取机读的方式进行验证,因此在实际的验证中不仅要使用上述办法,还可以直接在"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上查询,将查询到的结果和委托人身份证件上的信息进行对比。如这种方法还不行解决此问题,则就需要申请人提供更多的证件来帮助公证员进行审查,例如结婚证、户口簿和驾驶证等,而且这些证件造假的概率比身份证造假的机率要小得多,因此一般不会单独作为身份证件进行识别,且在部分委托公证中也并非必须提供,故此不再多叙述。 2冒名顶替的识别 公证实务中,公证员遇到假证的次数远远低于假人,在某种程度上,假人的职业风险比假证的大,一旦公证员稍不注意,假人就能蒙混过关,造成房产专卖,房产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公证员需要对委托人身份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一些委托人出现冒名顶替的现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一些房产委托人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因此让朋友去冒充自己,而另外一种人单纯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诈骗或偷取别人证件来冒名顶替别人。以上出现的几种情况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员在第一道程序审查时就需要对委托人的外貌等特征进行仔细对比。另外,公证员还可以通过沟通来发现委托人的真假,询问委托人年龄、结婚时间、工作单位,委托的房产等,在询问时需要对委托的表情进行观察,一旦委托人出现紧张、害怕等情绪或者神色慌张、不敢对视等,就需要重点对委托人进行观察。一部分假冒的委托人口气强硬,态度不好,甚至更公证员胡搅蛮缠,投诉公证员,但一旦身份就揭穿时,就会对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找借口。所以大部分假冒的委托员在被揭穿之后,仍然理直气壮,大不了不办公证。由此可见,冒名顶替频繁出现的现象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小。针对以上这种情况,公证处应该要严格处理,一旦出现假冒现象,就将其列入公证处永远的黑名单。这样的做法就是假冒者在进行下次公证时,公证员可以直接拒绝办理或者延迟办理等。 3委托人主体的合法性、有效性识别 公证员不仅对委托人的身份真实性进行考察,还要对委托人的主体进行审查,查看其是否具有有效性和合法性。委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指委托人的年龄必须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并且委托人还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房产委托人必须要是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人;最后委托人进行处理的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则需要在另一方配偶的同意下,才可以进行委托。不仅如此,公证员还要了解委托人进的真实意愿,了解其真实意思。另外,为了防止委托人身份出现造假现象,需要提前对委托人进行拍照,留下真实证据,以此确保委托人的身份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4结语 综上所述,公证实务的身份审查结果直接关乎到案件的结果,因此何种公证都应该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公证员不仅要能够分辨委托人的真实身份,还要通过各种相关证件的调查,来确保委托人身份的准确性,本文中详细说明了委托人身份识别的三种方式,即身份证件的识别、冒名顶替的识别和委托人主体的合法性、有效性识别,以此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士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李新辉.电子公证之当事人身份、意思表示、法律依据研究[J].中国公证,2015(8):15-21. [2]陶钧.浅议信息时代的公证新业务[J].法制与社会,2015(29). [3]王永亮.论不动产登记中的私权利保护[D].华东政法大学,2014. [4]张帅.一种基于身份认证的可信时间戳服务体系研究[D].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国家授时中心),2016. [5]汤滔,张建光,邹继文,等.一种带有人像比对和指纹识别功能的公证处办公业务系统:,CN104134065A[P].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