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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工作方案


  2011年成都市青白江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1〕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区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区集体合同实施"彩虹计划",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切实加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进工作力度,到2011年底,全区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要达到85%以上;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实现集体协商机制逐步完善,集体合同的实效性明显增强。
  二、工作步骤
  (一)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对管辖企业以开会、培训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集体协商和集团合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与职工开展平等协商的意识和自觉性,为推动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将"彩虹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开展企业检查考评和定期通报,推动"彩虹计划"深入实施。
  (二)制定方案
  各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彩虹计划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目标,落实责任单位、时间进度、确定工作措施,成立"彩虹计划"工作小组,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摸清底数
  掌握本辖区内企业情况,对已组建工会的企业户数、职工人数、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全面掌控情况,开展分类指导。
  (四)全面推进
  各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形成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共同推进"彩虹计划"工作顺利开展。
  (五)督促检查
  2011年12月底前,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联合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确保"彩虹"计划年度目标全面顺利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发挥各方优势,分工协作。区、街道(乡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发挥职能优势,分工协作。结合我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工作,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各级工会要注意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企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活力。
  (二)加大维权力度,维护合法权益。对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权益的,工会组织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纠正。对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工会组织应与企业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组织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集体合同的备案审查工作,在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加强信息交流。各乡镇(街道)在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后的5日内报送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备案。在实施"彩虹"计划中,探索出的新路子、新方法要及时上报,区三方四家将及时推广交流,请各乡镇(街道)分别于7月4日和次年1月9日前,将本辖区上半年和全年《集体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实施"彩虹计划"的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国才,联系电话:83660153。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总工会
  
  
  成都市青白江区经济局 成都市青白江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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