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各地建设的步伐加快,拆迁在我国如火如荼地进行。那么房屋拆迁期限如何确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期限是指拆迁许可证所确定的拆迁人完成房屋拆迁工作的起止日期以及获准延长拆迁期限的最后截止期限。拆迁期限由相关部门确定。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但房屋拆迁工作十分具体、复杂、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介绍的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小编今天权且当做"抛砖引玉"吧,希望大家能够积极指出文中的错误及不足,以便小编以后的文章"更上一层楼"和更加完善。具体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是什么?请登陆本站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库查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