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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就其财政体制来说,从20世纪80年代起进行的一些列改革,确实成就明显,但到90年代末期的扩招政策却影响了高等教育财政体制的发展,使教育资金的供给不足,在财政支出序列中的排位靠后,预算和拨款模式不合理,这些都制约着高等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财政体制;预算;政府拨款
  高等教育的发展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是国家财政体制下的一个分支,其曾经确立的"政府拨款为主,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体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实际情况,呈现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何能够保证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笔者认为需要不断的健全法律法规和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等。
  一、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财政管理体制变革
  总体看来,我国财政体制从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以分权化为特点的三次变革,高等教育财政体制作为我国财政体制的分支,经历的变革也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分权型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初步形成阶段
  改革开放以前,高等教育经费98%来自国家财政拨款[1]。从改革开放到1993年是分权型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初步形成阶段。1980年起国家确立了"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这种财政体制实行国家对地方放权,采取包干体制。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正式颁发,其中对高等教育财政做出如下描述:"在国家和地方预算下达的教育经费之外,学校可依法筹集资金"。至此,以"中央和地方分权负责、分级管理"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初步形成。
  (二)分权型高等教育财政体制的深化阶段
  1999年出台的《高等教育法》又提出了"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至此,分权型高等教育财政体制进入深化阶段,以国家领导下的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体制初步形成。
  (三)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的财政体制成为主流
  21世纪初至今,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的财政体制成为高等教育财政制度的主流。1998年,国家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国家对高等教育资金的投入比例逐渐减低,在1998年为64.16%,到2005年则下降到42.77%,这也影响了高等教育财政制度的发展。许多高校纷纷试行部门预算改革,将高校收入和支出预算进行细化,实行"收费并轨"、成本分担和成本补偿制度。在十八大政治报告提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比例逐年攀升。可见,国家鼓励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的举措上升到政策高度,形成了政府为主,多元筹措资金的全新格局。
  二、我国现行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经费投入不足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之所以进行不断改革与调整,从以中央财政支出为主变为多渠道筹措资金的主要原因就是国家财政经费在高等教育领域支出不足。尤其是国家举办和管理的公立高等学校数量较多,这些高校经费投入仍然为国家财政投资为主,例如1998年国家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为356亿,而到了2006年则达到1 062亿,高等教育财政需求增加导致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不足,甚至会发生高等教育与国家义务教育争夺资金的问题。
  (二)政府拨款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高等教育财政制度深受国家计划经济影响,导致享受拨款待遇的高校享受的政府财政拨款都由国家说了算,这使高校间的竞争意识和提高成本收益和自主融资能力的意识不够。同时,"政府拨款在缩小高校间固有的地区差距和历史背景而造成的不平衡方面,发挥的作用也不够"[1]。
  (三)政府的政策导向力度不够
  在高校财政投资这块,政府的政策导向力度往往不够。虽然十八大政治报告中提出"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在《高等教育法》中却提出"设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虽然现在民办高校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家也很希望在教育行业有所作为,但国家的很多政策却限制其投资,很多企业家觉得投资教育回报不高难以展开拳脚。
  三、解决高等教育财政问题的对策构想
  1. 增加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
  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要按照占GDP总值的4%的标准执行,高等教育财政投入要在全部国家教育经费投资中所占比重不低于20%。尤其对中西部的普通高校的财政投入要适当增加,使不发达地区高校和发达地区高校得到均衡发展。
  2. 加强法律的保障作用
  要想解决我国高等教育的财政问题,必须从制定相关教育投入法律法规入手,完善法律体系。在立法方面首先要保证中央财政资金拨款的民主性与公平性,使中央财政拨款在平衡地区差异、资助困难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等方面公平公正,对经常性教育经费、专项经费与基本建设经费的流向和作用进行监督,履行责任。
  3.国家要帮助高校减轻财政负担
  可采用贴息、补息等办法,减轻高校的财政负担。除此之外,还可以适当将高校的中长期贷款转为长期贷款,对于公办高校的债务转为国债形式。
  注释:
  [1]潘懋元.公平与效率:高等教育决策的依据[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1).
  [2]张岩峰. 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问题与政策选择[J].科学导报 2001.3
  参考文献:
  [1]潘懋元.公平与效率:高等教育决策的依据[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1).
  [2] 张岩峰. 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问题与政策选择[J].科学导报 2001.3
  作者简介:张玉洋(1985— ),吉林九台人,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辅导员,硕士研究生,助讲,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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