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试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全面推开。师德在即将开始的职评中的占分比例将会显著提高,有可能超越论文和学历。 但众所周知,师德评价是个弹性极大、很难把握的工作。除非获得过荣誉或受到过法律和行政惩处,很难通过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表现,评价谁的师德好,谁的师德差。而在量化评价中,很难说获得95分的教师和90分的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倘若就是由于师德一项相差这么一星半点,而使某位教师与向往已久的职称失之交臂,这显然有失公允。 可以这样说,在今后的职评中,各级的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等荣誉将成为"师德"得分的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因此,荣誉评授一定会一次次被推上各地的"风口浪尖",做好荣誉评授的意义不可小觑。 对教师的荣誉评授要做到"大家没话说"。在给教师进行荣誉评授的过程中,要阳光运作,要保证公平公正。不要通过各种途径下达领导个人喜好或所谓的组织意图,特别是不能再有不公开的"私下授收"或"带帽指标";坚决取消任何形式的异地评选,如果群众对当事人一无所知,怎么评?能评出什么?任何异地评选其实都是群众痛恨至极的变相的"暗箱操作";从候选人到当选人的程序性公示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让大家知晓,给予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空间;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既不能对群众的反应置若罔闻,出现"带病授誉",也不能如临大敌,随便冤枉一个好同志,为避免出现往往"带病授誉"和"冤枉好人"的可能,不妨设置"取消"和"替补"程序。 杜绝过去的"临阵磨枪"的怪象,做到有优必评,有绩必奖。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少领导和教师心中都有这样的观念:考虑到职称的学历和教龄等的限制,一般会在某某教师即将获得资格的"前夜",给予他们某些相应的荣誉和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为教师创造条件。殊不知,这样做表面上看是对教师的"照顾和支持",实际上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效应——反正论资排辈,到时自有荣誉来,不用做过多努力。 此外,因为职评更多看中的是教师在下一职级晋升上一级职级这一时间段内的获誉,为规避老师们到点才争的"务实"性追逐,鼓励教师们走上讲台后就持之以恒地努力工作,可以考虑给相应荣誉设置适当的有效期,可以"五年"也可以"十年"。对那些不张扬、不争功、不讲索取,兢兢业业、绩效不错的"老黄牛",甚至可以授予"终身荣誉"。 荣誉虽代表教师的过去,但当荣誉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时候,希望各地做到慎之又慎。能结合实际,拿出完善的办法,使荣誉评授成为促进教师奋斗的动力,成为干群、群群关系和谐的催化剂,这是再好不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