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