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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看看这位人大代表的心坑有多深李克富文


  导读
  1月24日凌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的一处民宅因房主偷挖地下室发生坍塌,导致路陷屋塌事故。据了解,93号院业主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曾在去年因违规施工被处罚,此次挖地下室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施工。(《北京晨报》1月28日)
  李克富观点
  为什么徐州人大代表会在北京挖地下室,掘6层楼深挖塌大街?难道一个连徐州的普通人民都知道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这位代表人民的代表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心理动因指示着这位人大代表做出了如此任性的行为?
  其实,在心理学的视野下,一切都是那样清晰明了昭然若揭。不过,得先听我从哲学层面卖弄着说道一二。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把造成一个问题的原因设想为四个范畴:动力、物质、形式和目的。就人大代表挖地下室这个问题而言,他为了挖这个地下室,首先要有挖地下室的目的(目的因),其次需要投资和劳动力(动力因),再次需要建筑图纸(形式因),还得有水泥、砖和木头等等(物质因)。缺少了任何方面,这位人大代表都不可能挖出那么深的地下室。
  这样说太复杂,估计有人会觉得我唠叨,立马就会问:那么这位人大代表挖地下室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别急,把这四个原因压缩,你会看到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有人认为,目的原因才是挖地下室的真正原因,换句话说,他挖地下室的目的和意图使他挖了地下室;而有人则认为,是他雇佣的民工挖了那么深的地下室。前者叫人文思维,后者叫因果思维。我是心理医生,自然会取人文思维,因此断定正是这位人大代表的内心有着一个相当于6层楼高的深坑,才在繁华的城市大挖不止,最终挖塌了北京的大街。此即佛言"你只干心中所有之事"。
  这位人大代表不是生下来就会打洞的老鼠,挖洞这一"人的"行为(注意:人大代表也是人!)的背后,一定有着"人的"心理的支配。"人的心理"就是意识,就是思维,就是精神……
  听说事发后,北京有关部门以公函向徐州市有关部门通报该业主的违法行为,并已"启动最严厉追责程序",我笑了:这位人大代表内心的坑难道可以靠追责来填平?"心坑"填不平,即使遭受了处罚,他还会受此支配而继续打洞。当然这次是北京,下次就是南京——那儿离徐州更近。
  提请北京方面注意:是该寻求一下心理帮助的时候了,让北京的心理专家们诊断一下,这位人大代表的心坑有多深!
  只有在此基础上,接下来的追责干预措施才能有效;也只有在此基础上,也才能使得更多人大代表不至于祸患他们所代表的人民。
网站目录投稿:惜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