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广播《百姓关注・政风行风在线》 人口计生委行风在线问答提纲 (中波891千赫、调频106.1兆赫) 主 题:政风行风在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嘉 宾: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 提问提纲: 一、目前,我区人口计生工作遇到了哪些困难,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请问: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那些困难和问题? 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通过三十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央《决定》及自治区《意见》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以管理为主进入了以服务为主的新模式,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维护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增进家庭文明幸福,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就成了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重要任务。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我们通过平时在工作中搜集、整理、积累人口计生信息资料,调研、探索和实践人口计生问题,对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整个工作的运行确实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山川工作发展不平衡。从整体上来说,我区已经实现了低生育水平。但从2010年人口计生报表数据可以看到,我区已婚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为61.17‰,川区为49.78‰,山区高达81.04‰,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9.87个千分点,山川之间的不平衡非常明显,对我区全面深入开展各项人口计生工作带来深层次的影响。 二是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县乡服务站(所)建设投资偏少,存在建筑面积不够、建筑标准低、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够,各地事业经费紧张,入不敷出,使得宣传手段、基本设备不适应工作发展需求;工作人员受待遇、收入等因素影响,技术人员外流、外调比较严重,造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严重不足;另外,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设备非常简陋,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的开展。 三是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盲区。随着我区经济的发展,流入和流出的人口也逐年增多,由于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流出地、流入地在配合管理上不紧密,造成人口计生部门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不及时、不充分、不全面,致使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的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形成。 四是信息化工作相对落后。我区人口计生信息化工作由于起步较晚,经费投入有限,在全国人口计生系统相对滞后,无法应用信息手段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目前已成为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做好利益导向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与相关部门建立相关公共政策出台前的衔接研究、信息通报制度,做好城镇医保、新农保、新农合等制度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衔接。落实好"少生快富"工程提高奖励标准和扩面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宁夏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宁夏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和管理办法》工作,不断完善法制体系;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生育人员的查处力度,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加强部门协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 三是以"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舆论导向。加强对全区"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和人口文化阵地建设的指导,切实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县乡村三级覆盖。大力开展婚育文明进万家活动。依托人口文化大院、人口学校、新家庭文化屋等阵地,强化教育培训功能,促进行为转变;进一步做好穆斯林生殖健康宣传教育项目的总结和推广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品牌;加快宁夏网上人口理论学校的建设和全面推进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培训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逐步构建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我们将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同时,对外出和流入育龄妇女开展全面的清理登记,建立健全帐表卡册,做好流动人口期内出生上报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孕检率、合同签订率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对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要加快队伍职业化建设和投入保障机制建设步伐,为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财保障。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所需经费投入。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推动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 六是推进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促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积极建立新的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和拓展服务功能。加强上、下级服务机构的合作,大胆探索县乡共同管理乡级服务机构,县主管,乡协管的模式,乡镇中心站带动普通乡站共同发展的模式。 七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认真抓好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核实信息,下大力气抓好数据质量,为全区"‘十二五’人口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政策,是提高计划生 育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惠民政策最直接的途径。请介绍我区惠民政策的情况。 请问: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生育两个或者三个孩子的家庭,而自愿少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并且采取永久节育措施的农村育龄夫妇,或者对自愿采取永久节育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纯女户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及其他政策优惠,帮助其发展经济,尽快富裕起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少生快富"工程。 请问:今年的"少生快富工程"有何新的亮点和变化? 答:有四个亮点和变化:一是提高"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标准。将奖励标准由3000元-5000元提高到5000元-8000元。二是深化"少生快富"工程,开展"少生快富"工程扩面试点。三是全面实施"少生快富"工程独生子女户、纯女户提前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四是"一本通"制度的落实和开展"少生快富"工程示范户创建活动。 三、"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开通以来,群众反映比 较突出问题集中在哪些方面? 答: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设置了政策法规咨询、技术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公民信访告知等7个语音自动服务板块,另设置了1个人工接听板块。目前为止,拨打热线的群众主要内容:一是进行政策法规咨询;二是投诉举报。对政策法规咨询,我们按照现行政策法规规定,耐心细致予以解答。对投诉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核实。同时,我区实施了"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经核实属实的,按5%给予奖励,仅2010年就兑现奖金3万7千多元。 四、我们知道计划生育是中国的国策之一,有这样一个传闻,就是国家独生子女政策会有变化,那您对这个传闻是怎么看待? 答:针对国家独生子女政策会有变化的传闻,国家人口计生委已经通过官方网站公布声明,中国既有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会更好地推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目前我区已经实现了低生育水平,但群众生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够健全,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很不稳定,为此,必须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请问:自治区的现行生育政策是什么? 答: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具体是:城镇居民生育一个孩子;农村生育二个孩子;山区少数民族可生育三个孩子。(即一、二、三孩政策) 五、许多夫妇在产假期间就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了这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和小孩能享受哪些优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增加产假多少天? 答: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和子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以下优待、奖励: 一是自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12元,发到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 2008年,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奖励标准已经由12元提高到50元。 二是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三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在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计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请问:企业破产后怎样领取独生子女费? 答:破产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从破产企业清算资金中按所欠职工社会保险费予以清偿,一次性划支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 请问: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的独生子女费由谁来发放? 答:《条例》三十三条规定: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费保健费由当地财政支付,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发放。 六、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怎么办理《二孩生育证》? 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育情况等证明,经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请问:怎样办理生育二、三孩的手续? 答:在生育间隔期不得少于四年的前提下,具备《条例》规定中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子女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当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女方户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居民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1、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少数民族的;2、患有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3、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儿,适宜再生育的;4、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5、夫妻一方为归国华侨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来自治区定居的;6、男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答:1、再婚的,一方已有一个子女,但另一方为未生育的;2、三十周岁以上的未婚者与已有两个子女的丧偶者结婚的;3、再婚前双方都生育一个子女,其中一方子女已死亡的;4、山区八县少数民族农民,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或者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为未生育的。 请问:现在晚婚、晚育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少数民族男二十三周岁以上、女二十一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七、现在可以享受计生部门哪些免费的服务项目? 答:国家和自治区各级政府在计划生育免费服务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免费服务项目主要是:上环、取环和皮埋手术,流产手术,引产手术和结扎手术四项长效节育手术,以及孕情环情检查。另外,自治区政府投资,给基层服务站所配备了B超、乳腺诊断仪等生殖健康检查设备,妇科病的检查基本上也是免费的。 八、育龄夫妇来宁打工多年,想在这里怀孕生育,请问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跨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件,应向现居住地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机构提交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和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九、我朋友的儿子今年三岁了,智力障碍,想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但不知道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如何申请? 答: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有关病史资料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经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后,报设区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由设区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该鉴定为终局鉴定。 十、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群众为各单位仍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这说明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有许多改进的地方。 请问:有那些突出存在的问题是群众提出来的?而且是殛待解决的呢? 答:在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人口计生委在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中排序第一位,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有13个单位进入前三名,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群众满意度在逐年上升,是群众对人口计生系统评价最好的一年。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很好意见和建议,人口计生委党组经过认真梳理研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尤其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优惠政策,群众了解的还不是很详细。二是个别计生工作人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群众对他们的服务态度还不太满意。三是技术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独生子女抚养费的落实问题。这个问题也是群众反映的焦点,特别是自2008年独生子女抚养费由过去12元提升到50元的标准后,在网上投诉的人比较多。自2008年独生子女抚养费由过去12元提升到50元的标准后,每年自治区财政要拿出上亿元的资金才能兑现。目前,自治区财政比较困难,只有个别的市县解决了,大部分还没有落实,群众对人口计生产生不满情绪。在这个方面,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协调,争取尽早解决。五是对计生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的改善也提出了较好的建议。这些都是殛待解决的问题。我们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广大人口计生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服务环境、改进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规范服务程序,依法拓宽服务范围,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十一、群众提出:人口委生委应该多搞服务,不能单 纯的搞结扎工作。 请问: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人口计生委在今年的工作 中是否进行了改进?请简单介绍具体采取了那些改进措施。 答: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搞结扎与搞服务二者并不矛盾,结扎本身也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以人为本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内涵有了新的扩展,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内容有了质的变化。近年来,我们在全区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一方面,围绕群众在生育节育和不孕方面的需求,开展了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工作由单纯强调对群众生育方面的约束转变为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其次,随着优质服务工作的不断深化,我们在全区开展了"阳光计生行动",全区大部分的县(区)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具体到每一位育龄群众,自己适合采取什么方法,都由群众本人自己做出选择。我们的责任主要是提供安全、适宜、有效的节育方法供育龄群众选择。第三,随着我区人口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注重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在全区启动了出生育一级预防干预和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二、群众反映:在农村计划生育干部和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好,对相关政策解释不到位,导致群众对计生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况。 请问:今年是如何改进这方面工作的? 答: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通过几十年计生人员的艰苦努力,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4.1‰,自然增长率为9.4‰,比2009年降低了0.28个千分点,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是我区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的最低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计划生育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注重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服务意识、政策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二是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和各种舆论渠道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凸显对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和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工作,不断推动基层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四是加大行评监督工作力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和谐发展。 十三、群众反映:因为自己没有在指定医院进行结扎,导致结扎后结扎款不能及时兑现,并且不能参与到"少生快富工"程中。 请问:群众没有在指定医院而是在其他正规医院进行结扎,所出具的"结扎证明"是否有效? 答:首先要说明的是,做结扎手术我们没有指定任何一家医院。但是,做结扎手术的医院必须符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条件,必须由医院出具证明,并且有手术大夫的签字。 十四、群众反映:在小区内设立的安全套自助发放点形同虚设,不是空空如也,就是门锁紧闭,无法取用。要么就是设立的地方人流量太过集中。 请问:为什么安全套自助发放点不能发挥实际作用? 答:以上这种想象只是极个别的。为了满足我区广大育龄人群避孕节育的需求,我区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目前有6千多个。我区使用避孕药具的人数已经超过了20多万人,占全区综合节育措施的19%。每年都要投入530多万元用于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为计划生育避孕服务和全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完成起了相当大的作用。现在安全套的发放,有多种免费发放形式,其中有登门服务式、群众自取式、同伴服务式、电话预约式、计卫联手式、流动车定期定时发放式等免费发放形式,育龄群众可以采取多种渠道领取所需的安全用品。 关于群众反映个别小区安全套发放箱没有及时放置安全套现象,经我们了解是存在的,但也存在一些客观原因。一是负责免费发放安全套的人员都是兼职的,发放点比较多,工作量比较大,有忙不过来的现象,没有及时在箱内放置;二是有的免费发放箱放置在人群比较杂乱的地方,导致免费安全套被一些顽童拿去玩了,有的被个别人取出,卖给小商贩。发放员发现上述情况后,就改用其它形式发放了,使得发放箱内没有放置。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岗位职责、考核、检查和奖惩制度,对设置免费发放的各个点,做到责任到人、服务到点,保证各个免费发放点都有免费的安全套服务广大育龄群众。二是对免费发放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放置不合适的发放点及时更换,确保广大育龄群众随用随取。三是积极推广多种形式,采用多渠道免费发放,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 十五、据反映,人口计生干部有吃、拿、卡、要现象存在,导致人口超生,希望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察力度,控制人口增长,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要推卸。 请问: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采取了那些措施,改进作风,纠正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 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一直把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作为保证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是组织开展了以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自律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和党纪条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宣传教育。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层层负责,责任到人,杜绝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取得的成效。三是加大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效能建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严肃查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五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广"阳光计生行动"、认真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群众满意度达也有过去的87%提升到95%,2010年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在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中排名第一;全区县、市(区)25个人口计生部门中,有13个县、市(区)在当地政府组成部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名列前三名,是近几年中最好的一年。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人口计划生育系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个别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行风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进一步组织人口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落实群众工作纪律,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行业管理,不断推进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 采访形式:直播间访谈(西夏区北京西路宁夏广电总台广播大楼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