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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创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


  摘 要: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新时期下,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国企改革步伐随之深入。在此背景下,国企党组织工作环境随之发生了变化,而如何在新形势下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确保国企改革的顺利前行,确保社会建设事业的稳步前行,亟待解决。本文基于新常态下,在总结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所存在的问题,为如何创新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新常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思路
  在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承担着监督党组织与行政组织的职责,是新时期下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政策的核心力量,而在近年来国企发生的一系列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不仅给国家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同时也使得纪检监察工作的艰巨性与重要性随之凸显。为了更好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就需要健全相应的惩防体系,在此过程中,就需要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为保障,借助该项工作作用的充分发挥来促使国企能够具备良好且稳定的改革发展环境。
  一、新常态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所取得的业绩
  基于党的十八大背景下,我国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过程中,具备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而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在纪检委充分承担起自身监督管理职责的过程中,促使国企改革步伐实现了稳步前行。在实际展开工作的过程中,党和国家给予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以充分重视,并为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实现顺利且高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为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机构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监督检查的更加严格,相应能力与工作效率也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同时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人员的能力素质得到了提高。此外,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也在积极创新自身工作的方法手段,为确保该项工作得到顺利且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所呈现出的问题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也呈现出了一定的问题,具体而言,表现为:第一,执行能力偏弱。在实际开展该项工作的过程中,制度不够健全、运行不畅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对该项工作人员的约束能力偏弱,进而在实际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存在敷衍了事、怕得罪人等等现象,制度敷于表面化且执行能力明显不足;第二,现有激励奖惩机制不健全。在实际开展该项工作的过程中,缺乏明确的奖惩标准,在业绩考核方面践行不规范,很多情况下考核奖励等都成为了一种形式;第三,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在国企中,存在着对该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很多职工将纪检监察工作的对象归结为企业的领导干部与关键岗位等,使得纪检监察日常工作难以得到顺利开展;第四,缺乏超前性。在实际开展该项工作的过程中,一般都是以事后监管为主,针对所发生的事进行纠正整改,缺乏事前监管的融入,使得该项工作很多时候就如同"马后炮",难以起到根治与防范的作用;第五,硬性手段措施不足。在实际开展这一工作的过程中,很多制度都过于抽象,且在执行手段上也都是偏向于柔性管理,进而不仅使得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对监管内容进行明确把握,同时,也因监察手段措施的硬性不足而无法取得突破性成效;第六,协调配合不足且缺乏创新意识。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国企被检查对象的主动配合意识不强,与纪检监察部门难以实协调配合,进而使得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难度升级,并且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本身的创新意识还有待提升,现有工作方法与手段难以解决实际问题。
  二、基于新常态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之主要内容
  在国企中,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需要明确当前有待创新之内容,进而才能够为实现有针对性创新思路与对策的提出与制定奠定基础,具体而言,有待创新之主要内容为:第一,制度建设的创新。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纪检监察工作要想实现规范且高效开展,首先就需要以制度的创新为基础,制定完善台账制度,并对相应工作程序与方法手段等进行明确,以此来规范工作行为并提高该项工作的实效性;第二,针对过程控制实现创新。为了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的执行力,就需要强化过程控制,并要针对过程控制实现创新,以完善绩效考核与评价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来健全程序控制,借助明确廉政勤政奖惩机制的搭建来逐渐形成自律机制,进而才能够实现协调合作并促进国企改革发展奠定基础;第三,实现工作机制的创新。在实际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意识到该项工作需要以协调合作才能够实现顺利运转,并切实服务于国企的改革与发展,因此,就需要建立完善的协调合作与责任监督机制,在营造廉洁勤政工作氛围的同时,确保分工明确并实现齐抓共管;第四,实现工作内容的创新。要基于国企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之需下,进一步扩展该项工作范围,并明确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将该项工作贯穿于国企各项工作内容之中,实现全面监管以规避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第五,实现工作方法的创新。以企业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借助联动机制的搭建,并借助ERP系统平台的构建,促使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并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
  三、基于新常态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之途径
  (一)加强制度建设并提升干部的思想素质
  在实际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要求要针对企业制度建设这一内容,加大监督与协助力度,为规避腐败行为的滋生与萌芽奠定基础。在此过程中,要借助完善制度的搭建来加强执行能力,并以全过程监督管理来实现对国企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行为的预防与控制,针对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方法,以此来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管理行为。在此基础上,要意识到思想作为行为先导的重要性,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来全面提升国企党员干部群体的政治素养与思想道德素质,从实际出发,以典型教育以及廉政教育等形式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借助党报、思政教育网络阵地等将该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中,进而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二)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实现内部监督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方面,要针对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查处力度,进而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威慑力,以此来规避违法乱纪行为的滋生。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要借助网络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促使广大职工群体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督权力,并与审计部门加强合作,开展专项检查以借助合理的形成来实现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查处。另一方面,要实现效能监察工作的全面落实,针对国企中管理的薄弱环节与重点内容,以完善规章制度的建立来实现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规避,以内部监督工作的全面实施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
  四、总结
  综上,基于新常态下,在国企中,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进行的保障,也是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并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结合该项工作目前所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在明确创新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之内容的同时,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途径的开辟,为提升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执行力与实效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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