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充分调动广大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自主自愿、因势利导、积极支持、热情服务"的原则,合理引导、支持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业为基础,以服务为纽带,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让农民工就业有门路,求职有信息、培训有补助、创业有帮扶。稳步扩大我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规模,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活动时间:2013年1月―12月。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县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和组织推动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各乡镇要把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农民工创业就业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该村农民工返乡回流调查统计、创业就业服务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公开栏、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创业就业政策、信息,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生产、生活情况,积极营造"爱家乡、创家业、建家园"的创业就业氛围,帮助返乡农民工增强回家创业就业信心。 (三)开展调查摸底。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调查摸底,对有创业意愿的要填写好表格,建立相关信息台帐,以便帮扶、指导。 (四)创立孵化基地。围绕县里的特色优势产业分别建立火花蔬菜、坝羊大坡创业园、猫营工业园、白云工业园创业示范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保障返乡农民工就业。 (五)强化技能培训。根据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意愿,实行分类指导、集中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依托县委党校、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每月聘请农业专家、企业人事主管、乡土人才等加强返乡农民工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返乡农民工掌握1门以上创业就业技能,切实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五)构建信息平台。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每月定期通过宣传单、公开栏、短信等形式,免费发布最新惠农政策、创业政策、就业信息、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市场信息等。 (六)收集用工信息,努力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一是收集本地就业信息。2013年元月份,县区和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县各类用工单位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跟踪服务,全面摸清全县用工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帐。二是收集外地信息。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跨省劳务协作,安排工作组上门收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环渤海等沿海发达地区劳务信息,与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就业信息交流长期合作工作机制,重点摸清当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需求数量、专业工种、工资待遇等情况。三是及时互通信息,及时发布转移就业岗位信息。 (七)建立联系服务。每个乡镇领导每人结对联系1户以上返乡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每人结对帮扶2户以上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成员每人结对帮扶1户以上返乡农民工。对非党员的返乡农民工,安排1名乡镇干部结对培养入党。 (八)加强关爱帮扶。对困难返乡农民工优先列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优先列入民政救济对象;及时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九)实施政策优惠。对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两年内减免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规费;并安排1名干部为其办理相关证照,提供法律援助、技术指导、纠纷处理、信贷咨询等服务。同时,对文化水平高、致富能力强的返乡农民工,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村后备干部,重点加强培养。 (十)着力典型示范。每年县里评选一批创业就业的典型,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用身边的典型来教育帮助和带动广大群众学典型、创大业、争先进,推动创业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