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新时代发展趋势、党的事业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聚焦选人用人工作的现实问题作出的总体谋划和战略部署,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和理论武器,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根本遵循。政法人才是政法队伍的中坚力量,打造过硬的政法队伍,必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政法人才队伍。 一、干部队伍"高素质"与"专业化"的评价指标 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后来又先后提出"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四人"(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四铁"(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等细化要求。对我们政法干部队伍也提出了"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四个忠于"(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具体要求。这些标准要求,使好干部标准体系更加丰富、更加立体、更加生动,更具有方向性、引领性、针对性。 新时代、新任务、新使命要求党的干部队伍要有新气象、新本领、新作为,十九大报告又提出了"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的明确要求。 高素质 ,是指人们从事社会实践活动必备的素养,是人的知识、智力、德行、心理、责任等多方面的集合,强调的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身心、思想、作风、道德、技能等多方面的综合体现。 高素质的"高"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要政治上过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始终同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绝对可靠,思想上绝对忠诚,行动上绝对服从;二要理论上精深,要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观察世界、分析问题;三要品德上高尚,要在社会主义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德等方面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四要作风上正派,要过得好权力关、金钱关、名位关、人情关和生活关,求真务实,不偏不倚,廉洁勤政。 专业化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逐渐符合专业标准、具备专业能力并获得相应专业地位的过程,强调注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统一。 专业化的"专"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要有专业知识,形成从事本职工作所应熟悉和掌握的专业化的知识体系;二要有专业能力,具有本职工作的领悟和把握能力;三要有专业作风,养成务实高效、钻研业务、深入群众等行为作风;四要有专业精神,对事业热爱、专注、投入,对工作执着、严谨、细致。 二、干部队伍"高素质"与"专业化"的内涵关系 高素质、专业化是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准要求,要从三个方面准确把握其内涵关系。 (一)"高素质"与"专业化"是"先"与"后"的关系 。十九大报告首次在"高素质"后面加上了"专业化"三个字,是对以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进一步深化,更加突出政治要求和专业特色。报告中,习总书记用9句话405个字阐释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具体要求,高素质突出的是政治标准,要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专业化突出的是知识标准,要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只有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挥专业技能。 (二)"高素质"与"专业化"是"内"与"外"的关系 。"高素质"体现的是内在修为,"专业化"体现的是外在特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内外联动,综合培养。干部的素质特点和专业层次决定了干部工作岗位的高度,而干部与岗位的契合度则体现出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深度。干部的工作职责相对静态,但工作所需的素质和专业是动态的,需要做好二者的协调与平衡,不断完善干部内在的综合素质,不断更新外部要求的专业化知识和专业化技能,提高解决复杂问题、应对多变形势的能力。高素质专业化既来源于专业学习,也来源于工作实践,要做到知行合一,融汇贯通。 (三)"高素质"与"专业化"是"软"与"硬"的关系 。党的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高素质"是干部的"软能力",包括政治信仰、政治素质、政治能力、政治品格,为官态度、为官价值、为官担当、为官境界等,突出的是对干部的政治要求和担当要求;"专业化"是干部的"硬能力",包括谋划能力、决策能力、落实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变革能力、攻坚能力、应对能力等,突出的是对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本领要求。只有两者完美契合,才是新时代干部队伍的标杆典范。 三、如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当下,如何把高素质与专业化统一的干部培养出来、选拔出来、使用起来,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综合培养 坚持以提高政治能力为重点,以提升专业素养为方向,准确把握组织培养需要和干部成长趋势,找准干部培养的方向、路径、载体等,提高培养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要突出思想理论武装。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将党性教育作为必修课全面覆盖,引导干部队伍保持政治清醒、政治定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其次,要紧扣需求培训。针对干部个人特点和发展需要,年轻干部侧重党的理论培训,专业型干部侧重高层次业务培训,复合型干部侧重综合能力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干部专业化操作本领。第三,要注重岗位锻炼。把岗位作为培养干部重要平台,缺乏基层经历的要选派到基层一线岗位锤炼,年轻干部要放到艰苦岗位实践锻炼,工作经历单一的后备干部要安排到多个岗位磨炼,从而培养更加优秀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二)精准管理 按照"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抓住重点对象、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确保干部管理精准有效。一要对关键岗位干部严格管理。强化对管钱、管物、掌权的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有计划地推进跨部门交流。二要对年轻后备干部跟踪管理。针对年轻后备干部可塑性强的特点,跟踪了解和掌握其现实表现与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不足并加以教育引导,促进年轻后备干部尽快成长成熟起来。三要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关爱管理。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民主测评不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群众反映多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函询和诫勉谈话。四要对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的干部双向管理。既注重反向鞭策,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健全不胜任现职干部有序退出办法;又注重正向激励,落实容错纠错办法,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正确使用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综合考虑发展需求、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因素,合理把握用人时机、干部特长、任职岗位等,确保合理准确用人。一要用当其时。抓住干部干事创业的"黄金期",统筹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发挥干部资源最大效益。对成熟的年轻干部及时使用起来,对表现突出、特别优秀的敢于放到重要关键岗位。二要用其所长。最大限度发挥干部特长优势,把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破解难题的放到领导岗位,把专业素质好、善于钻研的安排到专业部门,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三要人岗相适。建立适岗能力素质科学评价体系,细化职位所必备的党性修养、专业知识、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实践能力等要求,对在相关岗位和相近岗位的实际能力、工作业绩作出准确评价,形成适岗能力素质的综合评定,提高人岗匹配度。 四、当前政法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 一是岗位要求与选拔方式不适应。 相当一部分县(市、区)政法委的领导干部是通过职务转换走到领导岗位的,不少还存在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对政法工作不熟悉等问题,人才的使用不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而是根据论资排辈。其工作经历、能力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他们适应政法工作任务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对岗位匹配性的要求,从而影响政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缺乏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引入渠道。特别是公安机关亟需智能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警务飞行、心理谈判专家等高层次专家型人才,但目前全市没有1人。而同时现在没有一条成熟的引进办法,上级政法部门没有具体的引进规划;地方人才引进规划中没有专门针对政法部门的具体办法和考虑;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引入高级人才也没有成熟的机制可供操作。三是现行招录方式不适应政法专业技术人才需求。以公安机关为例,基层急需的法医、痕迹检验、智能交通管理、谈判专业人才、搜排爆专业人才等缺口较大,达到50%以上。而按照现行的方式,必须走公务员招录的途径,各地无法在编制内按照标准和要求吸纳人才,而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等顶尖专业院校以及部队退役士兵等符合需求的人才,则只能通过统一招录形式进入,没有体现人才引进的特殊性,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专业人才的吸纳,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四是人才流失严重。内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相对于大城市而言,经济待遇差,工作条件苦,生活环境不优裕,许多人不愿到这些法院工作,因此主渠道的公务员招录增编数过低,导致空、缺编多。另外,由于"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法院工作待遇偏低,造成一些年轻法官跳槽。 几点建议 一是突出政法领导人才选拔标准。 努力把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结合政法领导人才建设具体化,把对党忠诚、对组织负责、对责任担当的领导干部作为政法领导人才建设的基本选择,不搞论资排辈。二是突出在重大任务中锻炼人才。紧密结合政法机关处于社会管理最前列、维护稳定最前沿、服务群众最基层、矛盾焦点最集中的政法职业特点,着力锻炼政法队伍职业能力建设带头人。倡导领导办案,在办案过程中使人才得以进一步锤炼。三是建立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渠道。市委组织部门通盘考虑,顶层设计,针对政法机关对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引进渠道,及时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确保有人可用。四是转变培养方式,在重大任务中发现和储备人才。在专业比武竞赛、重大执法活动等过程中发现"潜力股",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人才培养规划,采取公派学习、发达地区挂职、实战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形成人才建设的梯度配置,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与循环。五是实行分类管理,优化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环境。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实行并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提高任职门槛,完善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管理,强化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职业保障,实行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应的职级与待遇保障制度,有别于一般的公务员管理,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有环境、发展有空间,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