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成语故事/典故】 西汉时期,高阳郡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好官员叫王尊。王尊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伯父家里比较贫穷,王尊每天要帮忙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他最爱读书,常常一边放牧一边读书,慢慢地他懂得知识越来越多,就希望自己将来能成为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 有一天,他央求伯父为他在高阳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事。那时的王尊才13岁,伯父听后非常惊讶。经不住王尊的一再央求,伯父便准备了一些礼物,托人找狱长说情,狱长答应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王尊当了几年听差,进步很快。偶然的一次机会,他被太守看中让他在太守府里作文书方面的工作。 几年后,王尊向太守请辞,专心攻读儒家经典,后来再次被朝廷任用。由于他执法公正严明,政绩不错,先后当上了县令、安定郡太守,当时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一些官员利用职权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王尊一到那里,就立即整顿吏治,并告示所管辖的属县所有官吏要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为下属做出榜样,法律无情,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郡里有个官员不见悔改,依然搜刮百姓钱财,于是王尊下令把他捉拿归案,贪官入狱后没几天就一并身亡,接着王尊又承办了一批强横有权有罪行严重的人。这样一来,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 以身试法成语意思是,明知道法律禁止,还亲身去做犯法的事。 小朋友,王尊从小小的听差,一步步升职当上地方的太守,靠的是他的勤奋学习和廉洁奉公的做法,他公正地承办了那些以身试法的人,为百姓办了好事,值得我们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