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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视野下保护农民权益的机制体系


  【摘 要】在当前我国三农路线的实施基础上,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也需要能够促使农民权益能够放在比较突出的位置中,并且为农民权益提供一定保障,这也就需要经济法律的配合和保护,促使其的开展更加顺利。经济法本身是对农民权益加以保护的重要法律依据,在这一基础上,其本身需要关注两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其相关的机制体系内容,随后得出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对策。
  【关键词】法视野;保护;农民权益;机制体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速度逐渐加快,使得当前农村建设与发展的速度也随之加快,在这一过程中,农民的生活状态也不断加以改善,农民的收入在这一基础上出现不断增加的现象,但是其本身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处于弱势群体中,需要农民权益的法律性保护程度增加,这也是其在当前工作中较为主要的部分,在使得经济法在农民权益保护的过程中,其保护的程度增加的时候,其二百年身也属于工作的主要内容,在促使经济法在农民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出来的时候,需要促使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对解决三农问题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影响是比较突出的。
  一、经济法与农民权益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经济和科学信息技术发展的时候,我国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等方面的提升是比较突出的,在人们当前各个方面的物质生活需要得以满足的时候,多数人开始将注意力放到自身利益保护方面,在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在对国家相关领导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关三农建设的问题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和农业建设以及发展工作等加以关注和重视。三农问题中和农民权益问题相关的内容不仅是三农建设中需要重视的内容,其本身也属于我国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前提条件。政治和经济权益存在于农民切身权益等方面。在有关切实促进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的时候,其本身也属于我国在全国的范围内实施和三农问题相关的重要内容。经济法相关内容在进行制定的时候,需要对农民权益加以保护,并且促使其成为农民权益维护和实现的最终基础性保障,农民权益的实现与相关经济法的制定等方面的联系是较为密切的【1】。
  二、基于利益机制的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
  农民权益属于社会主体而存在的重要条件,在某一个方面而言,农民权益本身也是人类社会其他主体存在的重要基础内容,人类本身所具有的经济活动所具有的目的是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并且在利益驱动的基础上,利益主体及利益客体等方面和人体活动之间需要综合在一起,使得经济的发展更加显著,在对当前利益机构构建的过程中,需要促使其对经济法相关内容的研究不断加强,而其无论是在分配方式方面还是经济体制方面,其变化也是比较大的。所以在对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等方面进行保证的基礎上,其所具有的现实的作用更加凸现出来。经济法中对人们的经济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加以有效规定处理,并且对农民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断调整,使得经济发展得到推动,促使社会的发展能够更加和谐。对权利和义务在实施规定处理的时候,需要明确农民自身的经济权益,权利在一定基础上对人们行为存在着鼓励的作用,义务对人的行为具有强制的作用,这两者综合在一起的时候,能够促使经济利益的调整作用需要有效发挥出来【2】。
  经济法法律内容在对农民权益加以保护的时候,其所具有的的作用本身也能够在相关法律机制的作用下,利益机制具有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方面的特点,是对农民权益保护的程度起到较大影响的关键因素,其在较大程度上,对经济法律内容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能够对人们自身的行为产生约束作用,并且促使人们树立起正确的利益观念,使得经济运转秩序更加合理。人们本身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会得到完全相同的权益,社会的发展程度等方面因素,本身对人们获取的利益方面存在着较为直接有效的影响,而不同的社会阶层中,人们在获得利益的时候,其本身具有的差距相对比较大,这之间具有的矛盾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在促使生产力发展的时候,需要加强行动力,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具有较为显著的促进作用【3】。
  农民权益在无法得到保障的时候,主要是农民利益代表的缺乏。在社会主义市场中,在对农民利益加以保障的时候,其本身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困难。农民在社会中主要是处在弱势地位的,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在进行构建利益机制的情况下,其所具有的利益表达机制也需要不断完善,在促使利益机制不断健全的基础上,促使农民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而在构建利益协调和保障机制的时候,也需要能够加强人们对群众自身的利益的关注和重视,在经济法相关法律基础上,对其相关利益合理设置处理,并且对各个层面的利益的考虑也需要能够更加全面,从而达到使农民收入逐渐增加的目标。
  三、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对策
  (一)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民享有的权益内容
  农民本身在使用土地的时候,也需要能够对土地的使用权利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和说明,使得农民土地在保护的时候,其在法律方面的保护并不合理和有效,因此,要加强对农民权利的保护力度,就需要对农民土地使用权加以明确,使得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破坏,在这一基础上对土地使的使用权和所属权等方面内容制定更加明确的规定【4】。
  (二)确定公共利益的界限
  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公共利益的界限,而在对公共利益的相关概念进行分辨处理的时候,也就不能够充分对公共利益进行更加正确的判断。因此,在这一过程中,也需要根据法律强制的执行作用,促使公共利益的概念与范围等相关内容更加明确,能够最大程度上,对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促使其利益不受到破坏。
  (三)调整土地征用中的补偿依据,改善土地征用的程序
  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的时候,需要根据市场的标准加以具体实施,在这一基础上,对农民自身所具有的征地活动有效补偿处理,使用较为合理的征地依据,对农民自身的正常生活提供保障,促使惠民政策的内容更加完善和不断落实。将惠民政策能够有效落到实处,促使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得到保障。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农民积极参与到这一过程中,使得农民切身利益得到保障【5】。
  (四)构建完善的司法体系
  从法律方面而言,在对农民的基础权利有效保证的时候,也需要农民能够有效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使农民能够使用法律的武器对自身的权益有效保护,对当地政府部门存在着的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实施行政复议以及向法院提出起诉等方式。
  四、结束语
  在科学发展观理论和经济法等相关理论支持下,需要对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加以保障,并且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作为重要的准则,使得其能够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在经济法的法律允许的范围中,农民自身也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权利有效形式,并且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这一基础上完善利益保障机制,使得每项经济活动都能够在法律范围内实施,遵守经济法相关原则,在经济法内容理解的基础上,有效应用,明确其具体的要求和应用范围,在农民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使得社会得到可持续发展【6】。
  【参考文献】
  [1]李富民.浅谈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J].法制博览,2018(16):177.
  [2]贾龙飞.浅论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J].法制博览,2018(11):219.
  [3]郭晓庆.基于经济法视角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05):285.
  [4]宋晓雪.试论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以利益与利益机制为视角[J].现代经济信息,2017(14):279+281.
  [5]王晓艳.基于经济法视角分析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权益保护[J].法制博览,2017(15):80-81+79.
  [6]段凯.论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J].法制博览,2017(02):19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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