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以及社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社会管理的日渐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越来越凸显了其重要性,比如在新形势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甚至是常规考核都是必要而科学的手段。正因为如此,各级干部主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干部档案的科学管理与科学使用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所谓干部人事档案,就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在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任用等工作中必须凭借并使用的一种准确、丰富、详细的文件材料,其中对于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工作实绩、业务能力、个人经历、工作表现等内容都进行了真实的记录,能够为干部全面考察和合理选拔提供非常准确的根据。 从2014年10月开始的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截至2016年年初,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国共有420名省管干部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此项工作有力地证明了干部人事档案对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工作的重要作用。那么,干部档案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有哪些具体作用呢? 一、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和依据 众所周知,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知人善用的基本原则,干部人事档案能够为单位干部选拔提供更多的参考资料,其中记载的很多内容可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经常听到某某因干部履历弄虚作假,或者篡改档案而受到相应的处理。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很大程度上还是我们在干部档案管理这个源头上还存在着漏洞或者说是疏忽,因而给了别有用心者投机钻营的机会。正因为在过去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选拔任用干部的机制还不十分健全,至少说是不十分科学的,过于依赖既成的干部档案,同时在群众监督机制也未能充分发挥其应用的监督作用,这就导致了少数别有用心者弄虚作假。为了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斩断干部选拔任用的"病源",比如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关,为了有效防止和克服"问题档案"造成的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二是变"任后接收"为"任前把关",实行了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三是对拟提拔任职的市管干部进行考察时,由市委组织部档案主管科室负责档案任前审核,对材料的真实完整性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凡未经审核,或材料严重涂改,或因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和材料虚假无法查清的,一律上报曝光。 要做到这一点,相应主管部门特别是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对干部人事信息进行及时而正确的维护与更新,确保所录干部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保密性。只有这样,档案管理才能为组织部门提供干部的认识情况,才能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考核的必要标尺 以往我们的干部考核比较侧重于任内的党绩政绩,很少关注或者持续关注所任用干部的个人履历、个人成长档案等,尤其是对转岗干部、提升干部、异地调用干部的考核,更少很少真正关心其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因而给那些别有用心者以钻营的机会。事实上,很多干部档案造假行为也都是发生在这样几种情况之下的。若想真正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我们以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整治: (一)将干部档案的严格审查作为干部考核的必要内容。因为我们目前管理机制的问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发现如下情形:档案管理者只是一般的服务或者管理人员,在行政管理上受制于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主管领导,很多情形下,"长官意志"就是部门的潜规则;档案管理者对档案管理的严肃性、科学性认识不足,疏于严格而科学的管理,往往耐于人情而听任不法行为的发生;由于技术应用不到位,档案管理工作的保密性无法得到保证,最终导致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了管理的漏洞。对症下药,要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强化对档案管理员的岗前培训、岗中检查与指导、事后的严格问责,其次,应该在干部提升、调用、转岗时强化干部档案的审查。 (二)将干部档案中除了涉及国家机密部分内容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检查,比如干部任内所取得各种有价值的荣誉、奖励等。 (三)强化考核手段的多样性、科学性,赋予考核者独立的考核责任。从前之所以会出现干部档案造假行为,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我们的管理漏洞所致,比如根本没有监督权力的档案管理者既是部门档案的管理者又是检查者,试想有谁愿意主动拿自己的"毒痈"的开刀呢?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大凡干部档案作假者不是有档案管理者直接参与就一定是作假者以权谋私。唯有采用第三方审查,或者是有上一级主管部门真正参与的审查,干部档案弄虚作假现象才会真正杜绝。 三、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 尽管我们目前还没有建立起更大范围内的干部信用评级制度,还只是依据党纪国法、干部管理条例来实现干部自身的自律,但是,我么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尤其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全方位落实,我们注定会建立起我们自己的干部信用评级制度。而严格、规范、科学、真实的干部档案管理体系就是信用评级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