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云南省政府公布了《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还原了独克宗古城大火的经过和原因。 2014年1月11日1时10分许,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发生大火。火灾烧损房屋面积为5万9 980.66 m2(其中房屋烧毁面积5万8 121.66 m2、灭火救援过程中拆除房屋面积1 859 m2)。损毁文物保护单位面积2 220.45 m2,占损毁建筑面积的3.7%。拥有1 300多年历史的古城几乎毁于一旦,经济损失达8 983.9万元(不含装修装饰、屋内设施设备、物品等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和公共设施损失)。 2014年5月13日,云南省政府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火灾事故调查组公布了《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对这起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事故调查报告还原了事故发生时的情况。2014年1月11日凌晨1时左右,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仓房社区池廊硕8号"如意客栈"经营者唐英半夜醒来后,发现其房间里小客厅西北角计算机桌处着火,遂先后两次用水和灭火器灭火,但没有扑灭。于是唐英让客栈一位员工报警,并跑到一楼配电房拉下电闸,用手机再一次报警,并从客栈跑出。 发生事故原因 事故报告表明,经现场勘验、现场实验、物证鉴定,结合对相关人员的询(讯)问笔录,排除了雷击、自燃、吸烟、放火等引发火灾因素,认定火灾事故直接原因为:唐英在卧室内使用五面卤素取暖器不当,入睡前未关闭电源,取暖器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 与此同时,事故调查报告也公布了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引人深思。 在分析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前,首先要提的,是"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古城原建有市政消火栓21个(其中一个损坏后已填埋),消火栓出口水压为0.1~0.25 MPa。由于市政供水满足不了独克宗古城消防用水,州、县消防部门和独克宗古城管委会先后多次向州、县两级政府报告了这一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建设独立的消防系统并纳入独克宗古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经多方设计论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程序,香格里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1年6月,对独克宗古城专项消防工程单独组织了工程施工招投标,迪庆鑫亚达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据了解,该工程项目于2011年6月30日开工,至2012年5月大部分完工,因附属工程(挡墙、植被恢复、东廊路建设)影响,该工程一直未完工,直到2013年7月东廊路消防管道铺设完毕,工程才完工。 该工程建成后,建设方发现有部分消火栓不防冻,影响出水,便与香格里拉县消防大队联合上报县政府,申请拨付专项经费解决消火栓防冻问题。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并拨付30万元专项经费后,建设方自行采取支墩和保温材料进行防冻处理,但实际不仅未解决低温防冻问题,反而因支墩改造,堵住了消火栓泄水孔,致使消火栓腔体内积水不能排除,在低温下冻结,埋下新的隐患。事后经调查,68%的消火栓因支墩改造堵塞了泄水孔。消防人员在扑火时所开启的4个不出水消火栓,全部因管段内静止存水在冻土层长期热交换作用下冻结,导致消火栓控制阀开启后无法出水。自备消防车用水又不能满足救火需要,导致火势蔓延,这是造成事故的第一个间接原因。 在"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中,未严格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消火栓具体防冻措施,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埋深敷设管线,部分消火栓管顶覆土深度未达到要求,留下消火栓不能保证高原地区低温冰冻先天缺陷。"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在监理过程中,虽发现施工中存在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埋深敷设管线的问题,但仅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严格把关,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建设方为解决消火栓冰冻问题,自行采用支墩和保温材料进行了补充改造,但因直管穿越冻土层未进行保温处理,导致支敦改造中又堵塞了消火栓的泄水孔,这不仅未起到防冻作用,反而埋下了消火栓低温冻结的隐患,在冬季低温冰冻气象条件作用下,导致不能正常供水。相关部门对"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建设督促指导不到位,该工程是专门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按照《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门向迪庆州消防支队进行报审咨询,支队防火处康志红答复:"没有特别需要修改的地方,公共消防设施是不归我们管,不属于我们审批范围"。之后,建设单位未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备案,州、县消防部门在知道这一建设工程的情况下,也未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也未开展抽查、检查和督查。 除此以外,独克宗古城内通道狭小,纵深距离长,大型消防车辆无法进入或通行,古城内建筑物多为木质,耐火等级低,大量酒吧、客栈、餐厅等经营场所,都选择使用柴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压力不足,且在扑救火灾时,未能及时联动,提供加压保障,也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频频发生的事故 事实上,古城遭遇大火绝非孤例。2013年3月,云南丽江古城突发火灾,烧毁民房107间;2013年4月,湖南凤凰古城发生大火,由于消防通道狭窄无法迅速扑救,一栋古房屋及其内部酒吧被彻底烧毁;2013年10月,湖南洪江古商城清代古建筑"曾国藩兵服厂"旁一栋老民居突发大火,致使11户居民无家可归……在2014年第3期,本刊也曾报道过贵州省黔东南州报京侗寨大火。突如其来的大火将有着300多年历史的报京侗寨瞬间吞噬,共烧毁房屋148栋975间,受灾296户1 1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980余万元。 古城接连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而一场场大火,也"烧出"了相似的问题: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既无防火墙,又无防火间距;消火栓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压力不足,几乎所有建筑都没有安装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狭窄难以施救……火海中的独克宗古城,亦没有逃出古城火灾的"魔咒"。 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古城大火频发,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再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大火后,云南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古城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求所有古城镇地区开展一次排查整治,并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领导专门负责;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组织专职、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器材装备。国家文物局也下发紧急通知,在全国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针对此次事故,云南省政府要求各地方明确职责,加强古城监督管理。州、县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古城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监管、住建、发展改革、旅游等部门在古城管理方面的职责任务,将古城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同时明确单位(商户)主体责任,制定古城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和自检自查,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云南省政府要求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古城火灾防控能力。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应将古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消防规划内容,一并规划、同步实施。同时,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单位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到位,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政消火栓进行改造,确保完好。同时加强古城专兼职消防力量建设,在人员招聘、培训、应急处置、管理体制上进一步理顺,配备小型、轻便、高效、灵活机动的灭火救援装备和器材,提高巡查执法和及时处置火灾能力,并与香格里拉县消防专业队伍进行无缝对接,全面提升古城火灾防控综合能力。 云南省政府要求迪庆州、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负责,由"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专题研究。针对该项目重大缺陷和其他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推进项目尽早按照标准规范补充完善,经合法验收后投入使用。并督促独克宗古城管委会立即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解决独克宗古城在低温冰冻条件下,其他供水方式的有效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云南省政府要求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迪庆州和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隐患级别建档并加强督促整改,严格执行隐患整改责任制度,落实各级挂牌督办制度,不断加强古城、寺庙、商城、市场、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再次发生类似火灾。 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督促基层消防队伍(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工作。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要采取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送警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升火灾防范意识。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