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寿卫计办【2018】60号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 问题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328号和《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8】3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认真学习 "四风"、腐败、违反"九不准"等典型问题并开展九不准规定内容知识测试。密切贯彻"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我院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和省卫生计生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认真自查自纠,现就自查自纠情况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对照检查。我院认真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反面问题,未查出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旅游等问题,无违反发放津贴补贴、无生冷硬推、欺压百姓、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无存在公务差旅之机变相公款旅游,无医疗工作人员违规医药企业以学术研讨、交流学习、外出考察等名义开展变相旅游问题。 二、认真查找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我院重大事项决策及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反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严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公开相关决策事项,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无擅自决定或更改决议等情况。 三、认真查找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方面问题。 我院认真检查有无乱收费、弄虚作假、故意刁难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认真查找财务管理方面问题 针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无以权谋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拨付采购资金,经过严密排查无存在"小金库""账外胀"无乱收费、私收费及拆分项目收费等问题。 五、认真查找药品(二类疫苗)、器械设备、耗材采购使用管理方面问题 严格对药品(二类苗)、耗材、检验试剂和大型医用设备等采购、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私收商家贿赂,定期开展库房盘存,无捆绑式投放设备。 六、认真查找违反"九不准"方面问题。 认真深入查找无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无开单提成、无违规收费、无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及违规发布广告、无违规私自采购使用药品及收受"红包""回扣"及违规统方,无参与药品、食品、保健品及疫苗等产品推销活动,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无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营销人员以各种名目、各种形式给予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无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索要和手病人家属"红包"、开大处方、过度检查、重复检查及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本单位的临床科医生、财务、药剂、检验等部门和医疗诊断环节上相对比较容易发生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但我院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强化法治建设,加大惩治力度,着力培养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目前我单位没有发现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吃吃拿卡要以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七、本院目前新型农村合医疗是"医疗保障民生工程",此项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局的正确指导下,我院没有利用工作之便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现象。 八、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1、本院部份职工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时间比较少,法律意识不是很强,因而还需要加强接受思想政治、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的学习。 2、内部监督机制有待健全,法制教育要不断深入,医疗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合法、合理。 3、本院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不够到位,政治素质有待提高。 九、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预防网络,打好工作基础。院党风廉政建设小组高度重视预防工作,把预防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院长作为督导员亲自抓,分工一名副院长具体抓,专门负责预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2、强化对自身的监督,推动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防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加大预防业务教育培训力度,增强预防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 安丰塘镇卫生院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