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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养老制度有多好明朝的社会福利如何


  养老制度和社会福利,这两个听起来非常具有现代化意义的词,其实在古代早就已经出现了,只不过当时表现出来的是具体的制度。而很多人认为,古代明朝时期的社会福利和养老制度是最好的,那么究竟是好到了什么程度呢?明朝的养老制度究竟是怎样的,明朝的老人会有什么样的待遇呢?明朝皇帝给的社会福利又有多好?我们知道明朝官员的工资是古代最低的,那这种情况下的社会福利是真的很好吗?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问题更是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西汉礼学家戴圣曾经就提出过要建立"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大同社会的构想: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戴圣的想法受到了后世诸多君王的推崇,为了实现这一设想,从西汉开始历朝历代的君王们颁布了各式各样的养老政策。到了明代的时候,朱元璋在吸取前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养老之政"的相关制度。
  1、"以孝治天下"的朱元璋:要使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朱元璋出身贫寒,他所处的时代,正是元末社会动荡,天下烽烟四起的时候。
  在他十六岁之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夺走了他父母和大哥的生命,这件事对朱元璋而言是个巨大的打击,在他此后的人生里关于无法奉养父母而产生的遗憾始终徘徊在他的心中。
  苦难中成长起来的君王往往更懂得民生疾苦,当上皇帝后,朱元璋立志不要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再在别人身上发生,为此,他制定了"以孝治天下"的国策:要使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詔民年七十之上者,许一丁侍养,与免杂泛差役。"(《大明会典·卷八十》)
  这条人性化的政策,朱元璋是站在平民百姓的角度去思考的,他了解农耕时代绝大多数人吃穿用度全靠田地上的收成,家里有70岁以上老人者,国家免除家中一人的差役,便可以让百姓有更多精力从事劳作,如此就可以多赚一点财物去奉养自己年老的父母。
  注:杂泛差役,指的是朝廷依据民户家中人口、钱财的多少,要求民户以劳动的形式来缴纳不同份额的税赋,张居正改革后,可直接用钱财代缴。
  这条政策是朱元璋实现构建老有所依的福利社会的开端,在朱元璋的设想中,他知道光靠子女种田来抚养老人效果并不好,因为如果某年收成不好,那全家人都会跟着饿肚子。
  于是,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又下令:"今特命有司存问于高年,恤鳏寡孤独者必得其所,笃废残疾者收入孤老,岁给所用,使得终天年。"(《明实录太祖实录》)
  在这条新颁布的政策中,朱元璋增加了两条新的养老措施,第一条是定期给老人发放米、粮、丝绸、棉絮这些生活物资,第二条是修建养老院,由朝廷出资照顾那些没有子女照顾的老人。
  同时,为了让官员尽心为百姓服务,朱元璋在关心完老百姓后,又给官员们提供了便利:凡官员父母年七十以上,许令移亲就禄侍养。
  这条措施有利于解决官员工作期间,不便尽孝的问题。
  从上述举措来看,朱元璋考虑的面很广,基本涉及了各个阶层所遇到的养老难题。
  2、明代推行养老制度的具体措施:免除老人徭役、国家每月发放生活物资、朝廷开设养老院,对于贪墨养老福利、不作为的行为,朝廷还会严惩不贷
  明代的养老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执行,二是监察。
  朱元璋曾经在南京城外建设了一批"养济院"(养老院),作为即将推行的养老制度的试点工程,进入养老院的标准是:身体有残疾、无人供养、家中贫困。
  试点的结果,令朱元璋相当满意,这一政策随即便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
  落实到全国后,由于养老院容纳的人数有限,地方部门便需要对地区上的人是否符合入住标准,进行排查审核。
  某些不符合条件的人,为了进入养济院接受朝廷的供养,他们买通审核人员,私改了自己的年龄、财产状况。
  对于这样的人,朝廷的态度相当坚决:严惩不贷!
  不光进入名单的人会被除名,审核人员也会连坐撤职处理。
  以至于后来,审核人员还将入住者年龄在70岁以上的人划分为不同小组,然后由小组成员和审核人员共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人,立马取消入住资格。
  如果没有入选进养老院,也无需担心,明代朝廷会免除老人及其一名子女的徭役,并且还会按照年龄段的不同,每月提供保障老人生活所需的物资。
  通常情况下,朝廷给的待遇是年满八十的人,每月发放"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除此之外,每年还有额外的"礼物",以天顺八年为例,天子就规定提高给老人的年待遇:詔凡民年七十以上者、免一丁差役,有司每岁给酒十瓶、肉十斤。八十以上者、加与绵二斤、布二疋。九十以上者、给与冠带。每岁设宴待一次。百岁以上、给与棺具。
  明代一斗约为现在18斤左右,每月90斤米、5斤肉、54斤酒,这样的规格足以满足一名八十岁老人生活所需了。
  但正是因为明代养老待遇很好,这也滋生出了贪污养老福利的现象,例如有的地方官虚报名额,用逝者的身份领取福利。还有的官吏修改家人年龄,领取福利。
  成化十六年,便揭露了这样一起贪污养老福利的犯罪事件,当年户部上了一份奏折,上面提到:顺天府宛平、大兴二县收养孤老七千四百九十余人,岁赡粮二万六千九百余石,布如人数。近有司不能稽察或任意侵欺,奸弊百出,使孤贫不蒙实惠及滥收冒支者亦多。(《明实录宪宗实录·卷二百六》)
  顺天府掌京畿之刑名钱谷,天子脚下,京城附近竟出现如此严重的贪污事件,这也提醒了明朝政府高"养老福利"固然出发点很好,但具体落实的时候百姓却不一定能够享受到。
  震怒之下的天子,责令顺天府、督察院必须严查相关人员,并且严惩不贷。事后,事发之地的十名县官全部连坐论罪,三十名府衙人员停俸处理。
  正是在这种对于贪污养老福利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之下,明朝的养老制度才得以推行开来。
  3、明代建设老有所依的福利社会所带来的影响
  "百善孝为先",朱元璋推崇孝道,建立"老有所依"的福利社会,一方面是想弥补无法回报父母的遗憾,另一方面便是想建立一个和谐安定、长治久安的大明王朝。
  1、明代强调"以孝治天下"的文化理念,有利于弘扬"孝顺"老人的良好风气,形成以养老敬爱为荣的社会风俗;
  洪武三年,朱元璋在推行"以孝治天下"的理念时,曾经说过:"人情莫不爱其亲,必使之得尽其孝,一人孝而众人皆趋于孝,此风化之本也。"
  朱元璋认为,孝顺老人是一种非常可贵的品质,这样的人他首先知道感恩,其次他能勇于承担起身上的职责。这样的人,不论是为官,还是当普通百姓,他都能展现出对社会有益的一面。
  在古时候,老人往往是宗族里德高望重的存在,他们辛勤半生,用自己的力量建设美好家园,这样的人无疑于国于家都是有功的。
  明代政府为这些老人提供物质、精神上的优待,一方面是对他们所作出贡献的肯定,另一方面便是为年轻人树立一个积极正面的榜样。
  2、明代推行的"老有所依"的政治主张,强调老人在到达一定年龄后,便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物资补助,这一政策能够减轻百姓的养老压力,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性;
  古代社会,绝大多数人依靠耕田种地为生,一家人的吃穿用度全靠当年的收成。
  相对于人口基数而言,田地份额是有限的,细分下去,分配到每户人家的田地面积并不大,过了三代人之后,相同面积的田地便只能勉力维持一大家人生存。
  在缺少收入来源的明代,中年人既要照顾孩子,又要抚养老人的话,他面临的生活压力便相当大。此时由明王朝出头,通过免除老人子女的徭役、国家发放物资的方式,来解决百姓"养老"难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生活压力。
  3、明代推行养老政策的经验,对于后世而言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它可以帮助我们提前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明代在吸取前人的经验上,设计出了一套符合自己国情的养老制度,这些制度放到现在来看,虽然有些过时了,但它对于我们的先辈建立、完善养老制度却有着相当重要的价值,它是明王朝留给后世非常宝贵的财富。
  甚至于,明王朝处理养老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的经验,放到现在依然能给我们一些启发意义,帮我们减少规避掉一些不必要的问题。
  4、总结
  明朝十分重视养老问题,他们通过施行一系列养老政策构建起了相对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为解决古代老年人"养老"难的问题迈出了一大步。
  明朝推崇养老敬老精神的做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道德风气,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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