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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过度就业承诺矮化职业院校的生长空间


  近日,来自云南工程职业学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100多名应届毕业生十分苦恼,他们带着和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集体在铁路部门实习了几个月,实习结束后却没能按照就业协议"与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而是被集体"退回"。(6月8日央广网)
  从报道来看,校方和学生各执一词。争议的焦点在于就业协议是否得到履行。校方认为学校没有违反就业协议,学生认为校方没能按照就业协议安排工作。双方的矛盾来源于就业协议中的文字表述,但更为重要的是隐匿其后的人才培养问题。
  在激烈的招生竞争中,职业院校尤其是民办院校的生存压力可想而知。在招生宣传中融入美好的就业愿景本无可厚非,但若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夸大宣传或误导宣传,比如片面突出"百分百就业""高薪"等诱人字样,这样的做法恐怕欠妥。
  在笔者看来,在短时间内创作一份既有吸引力又能规避风险的招生宣传文案或就业协议并不算难,难的是如何在职业培训或技能培训中强化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帮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的同时将育人实践融入其中,推动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从学校的属性来看,职业院校的职业化特征极为明显,鲜明的就业导向也是其生存发展的金字招牌。但是,职业院校也是学校,不是单纯的就业培训中心和技能训练班,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其根本任务还是立德树人。因此,职业院校要打好就业的宣传牌、专业技能的培训牌,更要打好立德树人的教育牌。
  近日,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提出,课程思政建设要在所有高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面推进,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一核心点,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定学生的理想信念,切实提升立德树人的成效。职业院校无疑也要朝着这一目标努力。
  除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外,职业院校还要在专业课程和技能培训中讲好家国故事,提升学生的文化道德修养和法治意识,培养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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