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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帮一位朋友从保险公司口袋里抢回了


  7号的时候杨桃病了
  后台收到好多宝妈们的建议,谢谢大家
  上次说给大家分享下新买体温计
  因为8号杨桃就已经退烧了实际上没怎么用
  所以只能简单分享一下,个人认为最大的2个优点
  1、体温变化APP里实时查看
  2、高温预警!可以睡个安稳觉
  今天主要跟大家分享一个理赔案例。
  先简述过程
  海先生17年1月份的时候咨询过我保险事宜
  后续购买了基础医疗+中端医疗。
  17年11月份的时候因痔疮手术住院。
  于18年1月24日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
  25号将理赔材料邮寄给保险公司。
  27号收到保险公司回复,被保险公司认定为既往病史,拒赔。
  随后我介入几次沟通后保险公司正常赔付,共计2700余元。3月20号赔付到账。
  这算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拒赔案例了,目前我们常见的拒赔情况多数是因为,既往病史或不符合投保条件。关于投保条件,以前单独写过一篇文章健康告知的文章。【保险拒赔!因他而起】
  本案例的拒赔就是因为既往病史。看病嘛,免不了望闻问切,海先生就诊时告知医生,一年前就有痔疮。仅从此来看保险公司是完全有理由拒赔的 ,因为海先生买保险只有10个月,而他一年前就有此类疾病,那么就属于带病投保了,保险公司拒赔并没有什么问题。
  可有的时候,既往病史并非真正的既往病史,我们总是习惯性的给自己看病,很多时候给自就诊断了XX疾病。2月份中旬我从保险公司拿到本次的理赔资料,与海先生核实后发现,就属于此类情况,此前的痔疮是自己臆断的,并没有任何确诊证明。所以大家切记!如果我们没能恰当的向医生描述病情,体现在入院记录中记录的情况就会影响保险理赔的判断。
  确认海先生此前没有确诊报告后,又逐条查看了保险合同中的免除责任,发现该合同中并未对既往病史的情况做除外责任,遂3月份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要求重新对本次案件理赔。
  理由主要3点:
  凭借医疗记录中患者主述中判断已患有痔疮1年多并不成立,被保人此前并没有医疗机构确诊。
  贵司XX住院保的健康问询中,均未提及被保人病例中所属的情况。所以海先生是符合贵司产品投保要求的。
  贵司的保险合同种,关于免责条款并未提及既往病史拒赔的情况。
  最终,保险公司重新对案件审核,最终正常受理赔付。
  本次医疗事件中,海先生共计花费金额8687元 ,其中社会统筹报销5539元。扣除剩余自费药191元,乙类用药1128元,和100元免赔额后,商业险赔付医疗费用1727元。
  本次医疗共计住院10天。商业险住院津贴100元每天,共计赔付1000元。
  本次整体赔付共计8266元。
  实际花费421元
  最后:
  1、保险公司并不会恶意拒赔,如果发生拒赔一定是有原因。所以当遇到拒赔时务必问清楚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方便后续我们能够发现是否前期准备的资料有误,及时更正。
  2、如果刚买完保险未满一年就出险了,在就诊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记录中最好不要留有疾病是在投保前的情况。
  3、请读者再买保险的时候务必严格审视自身情况以及投保要求。
  4、为了防止逆选择心里,文中有多处省略和不严谨之处,不过并不影响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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