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贫困县中学收"牛奶回扣",为学生订奶收回扣124万,校长称回扣用于盖教学楼;另一中学也存在收取回扣现象,称给老师发劳务费。经审理,回扣款上缴国库,法院认为事出有因,两校长免予刑事处罚。(7月23日法制晚报) 湘西两所中学通过收取"牛奶回扣",来填补盖教学楼和老师劳务费发放的资金空缺,不免让人痛心。一是为学校目光短浅,从学生的"营养奶"里扣钱的行为感到心痛;二是为贫困地区办教育的资金缺乏状况感到心酸。 两所学校都地处国家级贫困县,办教育缺资金可以理解,但是从学生的奶钱里扣实属不该。首先,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规,是公然的违法行为。其次,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校管理者的作为影响着学生的价值观。管理者行为不端正,涉嫌贪腐问题,不难想象会对价值观尚未独立的学生造成何种影响。一旦在价值观上造成消极影响,将是长远的危害。此外,学生的钱是来自父母,而在收入较低的家庭里,父母能让孩子上学已实属不易,更可能是咬牙拿出了自己的血汗钱让孩子喝奶。学校从贫困县孩子自费购买的牛奶中去吃回扣,等于加重了家庭的负担,孩子最后可能还是受到间接的影响。教育是为了学生健康发展,但从学生奶钱里抽钱办教育,其最终的效果恐怕适得其反。 有人认为,校长想要办好教育的苦心值得同情。确实如此,但不能因为初衷是好的就可以不择手段。试想,如果司法部门容忍这种行为,给学校留取可以攫取利润的空间,这一任校长可能将所有回扣都用于教学建设,但就能保证下一任、下下任校长在金钱面前不犯错误?所以,实行校务公开,增强学校收支透明度,做好监督工作,才能保证各任校长都能为公办事、为教育着想。 贫困地区教育资金缺乏,是导致这两所学校收受"牛奶回扣"的根本原因。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想办法发展贫困地区的经济,加强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资金扶持,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从牛奶里扣钱办教育的想法和做法。不然,今天从牛奶里吃回扣,明天可能又要从校服里吃回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