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建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地方政府出台禁止性规定,在扎紧制度笼子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快专项治理,强化监管,切实阻断小区配套幼儿园再被"薅羊毛"。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幼儿园数量短缺、收费偏高,严重制约各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入园难""入园贵"矛盾突出。2019年1月,国务院全面启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使用不到位等顽疾开出治理药方,明确了具体治理要求和时序进度。随后,各地纷纷出台专项治理方案,排定了治理时间表。 仔细分析各地相关政策和方案,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旧账要尽快清理,分时分类做好在法规政策不明确、执行落实不严格情形下产生和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推动移交、补建、新建和改扩建工作;二是短板要加快补齐,对新建城镇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划和建设标准,做好配套幼儿园的布点和建设工作,坚决阻止产生新的欠账。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益属性决定了其不得被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落实这一规定,必须强化以下三个保障。 一是投入保障,对移交教育部门的配套幼儿园,可以按照"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管理体制,明确由县(市、区)政府承担投入主体责任,通过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等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二是政策保障,要及时公开公布国家和省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扶持政策,并通过制定价格政策和奖补政策,支持和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良性、健康发展。三是质量保障,要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教师培训培养机制,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保教,切实提高办园质量。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加快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专项治理,并严格督查监管,堵住一切可能被"薅羊毛"的制度和机制漏洞,民生实事才能真正办好,好事才能真正办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