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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标超前培训还须优化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要求,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为各地查处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提供了具体依据。负面清单涉及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六门学科,包括"原则要求"和"典型问题"两部分。(5月9日 澎湃新闻)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受利益驱使,在学科培训上迎合部分家长"抢跑"的需求,无视教育教学规律,严重破坏了教学秩序和教育生态。
  负面清单给校外培训机构划定了"禁区",为各地"治超"提供了执法依据。治理超标超前培训,还需各地尤其是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优化"治超"工作机制。
  一、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治超"常备军。治理超标超前培训,关键在人和队伍。从目前情况看,"治超"非一人之力可完成,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治超"既不能教育部门承担所有责任,也不能临时凑一支队伍,而是要建立一支由市、县分管副市(县)长为第一责任人,教育、工商、物价、公安、技术监督等多部门联动的"治超"常备军,确保"治超"队伍专职化、常态化。化解了"谁来治"的问题,其他问题才能够逐一解决。
  二、建立完善依法"治超"常态化工作机制。没有相应的工作机制做保障,"治超"队伍必将一盘散沙,这也是"治超"多年却成效有限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完善"治超"常态化工作机制是确保"治超"成效的关键一环。要建立"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会商、决定"治超"工作走向;要建立定期督查、联合"治超"工作机制,确保"治超"常态化;要设立固定的"治超"监督举报电话和接访工作机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要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负面清单,为"治超"找准尺子;还要建立"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成员单位、责任人目标责任,实行目标管理。
  三、建立群防群治与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的"治超"监督预警机制。目前,校外培训机构遍布城乡,"治超"工作、难度较大。为此,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及公众在"治超"中的作用:其他教育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是"治超"的重要瞭望哨,可随时采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信息,监督办学行为,为"治超"预警;责任督学是服务一定区域的"教育警察",可对其恰当赋权,让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
  四、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服务与引导。客观来说,校外培训机构在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等方面功不可没,不能一棍子打死。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不是麻烦制造者,须疏堵结合,分类分步治理。基于此,"治超"必须对校外培训机构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还要为其提供适当帮助,使其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网站目录投稿:青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