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十八届三种全会以来,各种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呈井喷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快了农民致富的步伐,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受到老百姓的普遍欢迎,但合作社财务管理尚未规范化,导致合作社多而不强,大部分合作社尚未做到"四有",即有会计、有账簿、有记录、有档案,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财务软件 一、富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十八届三种全会以来,各种新型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绽放,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截止2018年7月底,富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802家,其中:种植业148家,林业140家,畜牧业419家,渔业32家,服务业23家,其他40家,共有社员16477户,入社率达20.16%,社员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11户,辐射带动非成员农户数23776户。2017年经营收入15828万元,比2016年增2565.5万元,增幅19.3%;盈余4160.8万元,比2016年增1370.33万元,增幅49.1%。2017年合作社成员年均收入比非合作社社成员高3.2%。虽然合作社发展呈现可喜趋势,但合作社财务管理尚未规范化,导致合作社多而不强,大部分合作社尚未做到"四有",即有会计、有账簿、有记录、有档案,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合作社财务方面存在问题分析 (一)会计核算尚不规范 1.会计科目混用。如合作社将流转的土地出租,租金作为生产成本直接冲减,未计收入;少数合作社的差旅费归属不清,记账时未根据出差人员的工作性质计入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经营支出等;申请商标的费用未计入无形资产。有的合作社账目集中于几个会计科目的使用,业务内容没有正确记账。 2.会计分录不规范。对合作社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需要实现账户之间对应关系。如成员工资,做账时直接借方记生产成本,贷方记现金把工资付了,没有经过应付工资这个科目,不能反映是否存在拖欠,不能体现权责发生制,同时影响相关科目的余额。获得扶持资金或补助,记账时有的合作社直接从银行存款到专项基金,将中间过渡分录省掉了,这样虽省事却不合规。还有的把专项应付款与专项基金借贷方向记反了。 3.成员往来不详实。合作社成员往来账户没有任何记录,而按制度规定只要是成员的款项,一定要通过成员往来体现,非成员的计入应收应付款科目。 4.财政补助的账务处理不得当。合作社零散收到的小额补助,一般都是直接计入收入与支出,没有通过专项应付款。也有合作社全部计入专项基金,按要求只需要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记入专项基金并量化到成员账户。 5.会计操作规范不够。如在原始凭证上,相应的证明签字、审批签字与支付方式不完整,应该加盖如现金付讫或银行转账等常规印章。还有一些合作社,账本封面没有说明,看不明白具体业务与时间。有的合作社成员公积金总额表的次页没有表头,不利于查阅等。 (二)财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内部信用合作不规范。合作社向成员借款后付出利息,这种做法属于吸储,是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所不允许的。合作社个人借款处理不当。合作社将个人借款错记成短期借款,如果是成员借款,应计入成员往来,非成员借款应计入应收款。 2.成员身份不明确。有些合作社没有区别对待成员和非成员,比如与成员之间的委托代购代销关系需要明确体现,关于财政扶持和公积金的量化也要到位,否则体现不出来合作社服务成员、成员参与分配的特性。与成员的交易往来与税收相关,合作社仅销售成员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亦是税务衡量是否免税的标准之一。 3.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不符。现行的合作社注册资本没有验资的要求,自行填报,虚报注册资本的现象比较普遍。合作社财务入账时成员出资额与注册资本往往不匹配。 4.盈余分配数字关系不明晰。有的合作社把盈余分配方案做得很好,包括计提公积金,甚至包括两次分配,但财务报表中的数字对应不上,没有计提盈余公积,应付盈余返还与应付剩余盈余也对应不上。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一是成员账户登记管理制度;二是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三是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四是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五是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六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四)财务人员学习不够 现行的合作社财务人员主要有两类:专职与兼职。普遍来看,专职会计的财务管理效果高于兼职会计。从调查的合作社财务管理情况来看,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规范程度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现有的合作社财务人员,不论专职还是兼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了解与运用普遍存在问题。合作社财务人员基本上是财会专业毕业,或者从事多年的财务会计工作,虽有一定的会计基础,但是他们对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学习不够、运用有误,专业化水平不高。 三、原因分析 (一)制度本身的欠缺。现行的合作社形式多样,如土地股份合作社、资金入股合作社等,加上合作社业务的拓展,农产品深加工、电商业务的大肆兴起,一二三产融合度越来越高,很多业务超出了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范围。合作社财务人员在进行核算时各自发挥,各自的理解难免出现与制度初衷相悖的現象,从而体现了财务会计制度的缺陷与配套制度的缺乏。 (二)财务软件开发与服务滞后。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监制的"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系统",该软件是供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使用。调查情况是绝大部分合作社都没有使用该系统。 (三)合作社发展不规范。合作社发展的不规范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民主管理不执行、"三会"制度不落实、盈余返还不到位、成员账户成摆设。会计核算是对合作社经济业务的反映与监督,当合作社经济业务不规范时,财务会计规范也就无从谈起。 (四)财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一是专业知识不足。二是学习意识不强。三是学习机会稀少。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合作社及其业务发展的需求,从会计科目设置等方面修订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以适应农民合作社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合作社内部资产管理制度有待于规范,向成员借款可以转为成员入股,参与年终盈余分配,或者作为内部信用合作,年终根据信用合作的盈余进行分配。 (二)大力推广合作社财务软件的应用。通过一定的财政支持,开发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且易被合作社应用的软件,由中央部署、地方落实,逐级推广财务软件的使用,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率,提升合作社财务会计的规范化程度。 (三)继续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合作社规范运营是核算规范的基础。合作社必须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制定合作社章程并遵照执行,做好民主管理,落实"三会"制度,做实成员账户,实现盈余分配。 (四)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建议增加对农民合作社财务人员培训的投入,加大这一群体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对财务软件的推广与培训。通过培训,从财务管理规范的角度来推动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从而提升农民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公信度。 【参考文献】 1、白兆秀 孙晓宁 梁鹏.《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2、贺军伟 师高康 黎阳.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研究——中国农业会计.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