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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老宋的幸福生活


  徐 兰
  30多年前,还是"吃大锅饭"的年代,老宋和父亲在"生产队"挣工分,两人平均每天挣20个工分,每10个工分合2~4角钱,这样老宋一家五口年收入200元左右。至于支出,去掉和生产队的各种往来账,所剩无几,有时还欠生产队的。
  相比之下,老宋一家的生活还算不错。老宋初中毕业后,在村里当会计,后来搞水力建设,每个大队都要出民工,老宋就去了大队带民工,虽然是个很小的官,但一直有补助。
  1968年,老宋订婚,花了200元"压婚钱",五年后结婚。次年,儿子出生,又过三年,女儿出生。人口增加,收入却没变,好在东西便宜,勉强维系生计。
  1980年,小儿子出生,当时刚实行计划生育,老宋又是公家的人,最后虽然没有为此丢掉工作,但被罚了几百元。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交不起钱。就用老宋家里的缝纫机顶替,但老宋人缘很好,没有村民去买,半年后,大队又把缝纫机送了回来。
  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老宋一家共分一晌半的地。刨除提留、农业税、种子、化肥等钱,一年下来一点钱不剩,还欠公家的。直到06年税费全免,07年有了直补,情况才开始好转。
  "这几十年咋活过来的,我是啥活都干过。"老宋说。冬天拉土,零下35度左右,从早上7点干到晚上11点,每天赚7元钱;重修水库大坝,在地下5米处,用大锤凿水泥墙,无日无夜地凿两个月,每天赚10元钱。完工后,老宋的两只手被震得拿不起筷子。
  老宋媳妇也没闲着。城里人喜欢农家鸡蛋,她就背着几百个鸡蛋到近百里外的长春市换旧衣服,回来后一个村一个村地卖旧衣服。瓶点的卖5元,旧点的卖2元,年复一年的走家串户,到1992年,老宋夫妇手里已经有8000多元钱。
  这一年,大儿子结婚,包括彩礼在内共花7000元。三年后,女儿结婚。当时,婚嫁更多地"看"双方父母的人品,所以女儿嫁到了当地为数不多的职工家庭,包括彩礼在内,夫家给了1.5万元,这是其他村民无法想象的。
  2004年,小儿子大学毕业。这个80后男孩,很自立,选择在北京工作。两年后结婚,老宋夫妇象征性地给了小儿媳妇1万元。再一年后,小夫妻在北京买了房子。
  农村有句俗话"老儿子结婚,大事完毕",老宋夫妇开始了幸福生活,现在每年净收入5000元左右。
  然而,这仅仅是另一段辛酸生活的开始,62岁的老宋未来生活还是未知数。在赡养问题上,村里的普遍做法是:老人和其中一个儿子住,老人的地也归这个儿子所有,其他儿子每年给几百元钱,女儿不算在内。但是儿子们宁可拿钱,也不愿和老人一起住。
  虽然农村医疗保险已实施多年,但在具体落实上,离国家实施的初衷和希望达到的效果还很遥远。
  老宋所在的村距县里100多里,每天一趟公车,往返路费30元,进县城后坐公交或"小三轮"往返近10元,中午吃饭10元,共计50元。
  "平时买药几块,或者几十块,而选择去县里报销要一整天,耗时、耗钱,折腾不起。"当地村民很愤愤然。
  而且,即使报销也只报一小部分。两年前,老宋得了一场大病,共花费5000多元钱,只报销1000多元。
  "人家说这个不能报、那个不能报,咱也弄不懂咋回事儿。"老宋一脸迷惑。
  其实,老宋夫妇—直是其他村民羡慕的对象。虽然两个儿子均在外地,但女儿一直是老两口的依靠。无论是平日吃喝,还是花钱看病,女儿总是做在前头。耳濡目染,15岁的外孙也十分孝顺,经常陪在老俩口身边。
  "我啊!这岁数了,只有一个愿望,就是死前别给儿子添负担。道理很简单:父债子还。"朴实了一辈子的老宋仍很传统。在他看来,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当然,这不是老宋一个人的想法,而是那里所有老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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