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西安市组织教师招聘规模最大、批次最多的一年。为确保招到能上课的好老师,西安市的教师招聘工作有所改变:在"名校+教育联合体"进行招教试点,遴选了19个学校,拿出143个计划,按照1:5的比例,先面试后笔试,面试由学校自主安排,如面试通过则获得笔试资格,最终按照笔试成绩录取。为提高教师质量,除了开展了数次高层次教师招聘工作,人社部门还将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用人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确定人选,人社部门开通"直通车",为其直接办理聘用手续。(6月1日华商网) 近年来,国家实行"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招聘模式,教师招考多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中组织面试,人社部门积极配合参与,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区域教师队伍的整体稳定提供支持。 但是,区域统招下的教师招考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过多强调区域的行政统一,忽视了学校的个性化需求。统招的教师最终要交给学校使用,但在教师招考过程中,学校却没有权力参与。招聘主体与使用主体分离,会带来这样的问题:新招聘教师适应不了学校的文化环境,赶不上学校的工作节奏,融入不了学校的教育氛围,胜任不了教学工作,但学校却无权辞退。 教师的使用权在学校,需要什么样的教师,学校最有发言权。因而,在政策公平、招聘公开的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充分尊重使用单位的意见,赋予学校应有的评价权、选择权。 先面试,将学校对教师的评价权与选择权前置,让学校画圈,选定准入教师范围;统一笔试,组织把关,确保招聘程序合规,不受学校人情关系的干扰。这样的招聘程序,既顺应了学校的人才需求,又规避了违规风险,既强化了行政权威,又赋予学校职能。 教师招聘的最终目的是满足学校的教学需求。只有充分尊重、听取学校的意见,让教师招聘的评价权、选择权与使用权合而为一,才能真正激活教师发展的潜力,为学校发展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