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01:
编码要求:车辆识别代码一般都是由十七位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识别代码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只有这么一个号,对于我国汽车生产厂商来说,有着更为不同的实际意义。车辆识别代号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 02:
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必需经过申请,批准和备案后方能使用。 03:
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如果制造厂不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码,应在该位置填入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一般特征,其代号顺序中制造厂决定。 04:
第三部:车辆指示部分由八字码组成,其最后四位字码应是数字。 05:
基本要求:每一辆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都必须有车辆识别代号。在30年内生产的任何车辆的识别号不得相同。车辆识别代号应尽量位于车辆的前半部分、易于看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的部位。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高度;若直接打印在汽车和挂车(车架、车身等部件上),至少应为7mm高;其它情况至少应为4mm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