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阳光,我喜欢油柏路;我喜欢天空,我喜欢梧桐树。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情,就比如关于你,,,的回忆。 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枯的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毕竟,我们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记得在看变形计的时候,有个男主哭着说:自己什么都是一个人!我想他是忍受不了孤独的。而我总是在人群中看到一个姑凉,她不漂亮但也不丑陋,平平凡凡的一个姑凉总是喜欢日月星辰,喜欢一个人发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散步。正处于青春活力的她,真正活跃的貌似只有她脸上的痘痘了。她有时会塞着白色的耳机,目光总是那么的随和。我有时能从人的眼里看到蓝天和大海,但更多的是看到灰色的水泥建筑,或是枯死的植物。我总害怕自己也变成灰蒙蒙的,我想听到孩子爽朗的笑声,我想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而害怕的是听到拥堵不堪的马路上的汽鸣声,呼吸到的是工厂排出的废气。我深知自己渺小,但我喜欢看到她微微上扬的嘴角。 她注定是不平凡的。她也不是因为没有优点而牵强,说特别。而在我心中,她是不一样的特别。 午后的雷阵雨下得淋漓尽致,木哲微微酣醒,渐渐的丝丝凉意。方晓看着他微皱的眉,忍不住伸手想要抚平这眉心。这略带暧昧的气氛却让一个喷嚏打的雾开云散了。方晓忍住差点动手打人的情绪,低声说了句:"咦兮!"脸上尽是嫌弃的表情。木哲擤了擤鼻涕,"哟,纯情少妇调戏良家少男啊!"说完放肆的笑了起来。惨白的脸上却挂着暖暖的笑意。方晓自然无措觉得窘迫起来"木哲,你真是个混蛋!" 对呀,曾今的木哲多么爱方晓。甚至,他现在的躺在医院是为了方晓,尽管方晓,并不知道。哦对了忘记介绍自己。 我叫方晓,今年23岁。辛辛苦苦的过日子是个小职员,没有谈恋爱,也没有结婚对象,关于这方面的事打从离开我的初恋我就知道不再有人会像他爱我那样,也不再会遇到比他更值得我爱的人。 当时的我觉得沈木哲真的有些恶心人,或许是恬不知耻的情话或是他真的很邋遢。 真的分开后的第一次见面,彼时的他,西装革履,三分坏笑,调情的话说的还很骚气,身边的女人绯红着的脸却让我感到恶心。 沈木哲,你算个什么玩意? 我方晓,是你这鸡巴玩意能动得了的嘛?自以为很牛x还是怎样,你他妈倒是说话啊!望着钱包里的照片,我把他骂的体无完肤自己却哭得惊天动地。路边的一只流浪小灰猫像是懂人的感情一样,离得不远呆呆的看着蹲在垃圾桶旁边的我。"看什么看,再看我把你吃了!"我醒了醒鼻涕,对面楼的阿姨下来扔垃圾,看到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姑凉,大半夜蹲在垃圾桶边,一阵心酸。等阿姨扔完垃圾转身走了一段路,隐约听到:"小姑凉长得还不错,就是脑子不正常,可惜了哟!" 大写蒙圈完之后,我把曾经笑的多开怀的方晓和沈木哲的合影撕得稀巴烂,扔进垃圾桶。 隔天,那只脏兮兮的流浪猫便被我抓回了家,洗了干净。取名"散伙"。 可只有我知道,那在我印象中心目中的沈木哲不是这样的。他是不管怎样都会一直一直爱我的人。 假如时间停止了,我想做你最后一个你爱的人,而我也是那个会爱你到最后的人。 沈木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