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副手的法则: (1)参与决策有效执行法则。领导选择副手时,首先必须明确所选拔的副手不仅仅是自己的助手,而主要是决策集体中的一员,他们必须明确每一决策的背景及前景,积极参与决策。实践证明,副手参与决策程度越高,其责任心越强;执行越自觉,行为越规范,效率越高。任何只将副手当作自己的"传话筒",或要求副手只能顺从己见不得有异议的领导,势必要失败的。 (2)发挥优势法则。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长处和短处,因此领导要善于发现员工的特长,然后根据自己的目标择优选取副手。 (3)才职相称法则。被选人才的素质、才能一定要与所任职务的职权、职责、任务相称。 (4)决策权可转移法则。领导所选副手,一定要具备这样的素质,即:领导因故离职、离单位时,能担负起对随时可能到来的或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力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5)主动结构法则。领导在选配副手时,一定要考虑所选人才与自己能否形成合理的主动结构。 (6)员工接受法则。领导所选人才,一定要考查本部门大多数员工对该人才的接受程度,否则,会产生不良后果。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人才可供选拔为副手: (1)通才型人才。该类人才知识面广,基础深厚,善于集思广益,出奇制胜,有很强的综合、移植、创新能力,善于站在战略高度深谋远虑。 (2)补充型人才。补充型人才最适于作领导所不能的长处,进入班子,自然地以其之长补领导之短,强化集体优势。二是意识补充型。即能自觉意识到自己的地位、作用,善于领会领导意图,明白领导的长处和短处,积极地以己之长去补领导之短。 (3)潜在型人才。该类人才年轻人居多,其才华初露,但未成熟,处于潜藏阶段,需要经过一定的培养、实践锻炼、考核,方能脱颖而出。 (4)实干型人才。实干型人才是每个领导班子中必不可少的人才。这类人才埋头实干,任劳任怨,高效率、高质量、高节奏,是领导身边不可缺少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