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外出旅行,最重要的是安全第一,乘轮船在大海或江河上航行,可以领略大自然的美丽风光,别有一番情趣。但是也要掌握一些乘船要求,才能保证旅程安全、愉快。那么,轮船行李托运违禁物品有哪些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对船舶托运行李、包裹夹带违禁物品做出了严格规定。 下列物品不能办理托运: (一)违禁品或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 (二)污秽品、易于损坏和污染其他行李和船舶设备的物品; (三)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 (四)活动物、植物; (五)灵柩、尸体、尸骨。 托运行李的包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行李的包装应完整、牢固、捆绑结实,适合运输; (二)旅行包、手提袋和能加锁的箱类,应加锁; (三)包装外部不拴挂其他物品; (四)纸箱应有适当的内包装; (五)易碎品、精密仪器及家用电器,应使用硬质材料包装,内部衬垫密实稳妥,并在明显处标明"不准倒置"等警示标志; (六)胶片应使用金属容器包装。 托运行李、包裹时,需到乘船港行李房办理手续,每张船票只能托运一次。托运时,可先向行李员讲明行李、包裹的性质、数量,待行李员对行李、包裹进行检查认为符合规定后,可填写托运单,办理交款手续。如果旅客需要自带行李、包裹时,应预先讲明,行李员将填好的"自带行李、包裹运费收据"交个人所带,座位自带行李、包裹乘船的凭证。如果所托运的行李、包裹需要变更时,应及时向港口提出。没装船时,可取消托运;装船后,需办理返回行李的托运手续。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轮船行李托运违禁物品有哪些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登船流程,购买船票时该注意什么及码头安全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本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