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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如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摘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其中"第一种形态"是基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深入理解第一形态的重要意义和内涵,客观分析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在实践中加以解决,将第一种形态这个基础性形态更好地落实到位,是当前各级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亟待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基层;监督;第一种形态
  一、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内涵
  监督执纪"第一种常态"即"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传承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一是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基本要求就是全体党员要勇于自我批评、自我监督。让党员自我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纪律意识,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自觉远离纪律和规矩的"红线"。
  二是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了组织责任。要求党组织及时发现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提醒教育,查找问题症结,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小病不治,拖下去就有可能成为大病;小错不纠正,发展下去就有可能铸成大错。"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不仅能可以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也能避免对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三是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要运用好。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把管党治党落实到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去,要练就"千里眼""顺风耳",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广泛而深入地了解党员干部的情况。从根源上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想,把严管落实到平时,落实到细节,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
  二、基层践行第一种形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认识欠缺,手段和方法单一。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存在理解不深,认识不到位,有的单纯认为只是开开民主生活会,仅仅搞搞形式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仅采取集体谈话、约谈等较为单一的方式,忽视了更为严厉的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有的只使用函询谈话,而没有形成常态化对重点监督对象、重要岗位同志的谈心谈话,减弱了这部分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责任落实递减,工作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在工作中"雷声大雨点小",责任落实层层递减,在采取约谈、批评、诫勉谈话过程中,也是表面形式化,导致"雨过地皮湿,风过草抬头",完全是不痛不痒;有的单位通报批评的问题,不点名道姓,只说现象,缺少问题和情节的具体内容,无法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三)监督走形式搞花架子。在需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问题上,往往有的单位"口号多、强调多、执行少、监督少、效果不显著",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落实情况却不闻不问,严重影响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效果。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个别同志存在"批评上级怕被为难,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自我批评怕丢面子"等思想,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排斥运用"第一种形态"。二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习惯按部就班,学习和运用能力不足,仅使用现成的方法、模式和监督执纪手段,不会用"第一种形态"。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没有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怕被别人挑毛病,因而"阳气不足"、辣味不够,害怕用"第一种形态"。
  三、基层把握和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策及建议
  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须抓早抓小抓日常,从严从实抓常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保护党员干部。
  (一)抓细载体,夯实手段方法,健全工作制度措施。要紧盯破纪之初,采取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谈话、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做到抓早抓小,贯彻"治未病""植好树"的理念。具体来说,要解决好约谈的适用程序,哪些情形下启动约谈。同时,规范谈话实施的前期准备、启动、承办和谈话主体、开展方式等程序,要求谈话期间,特别是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期间,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被谈话对象要表明自己的态度,做出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谈话情况全程留痕,备查备用。对谈话结果要强化运用,要求党员干部被提醒、函询、约谈和诫勉谈话的情况须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进行报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询问和质询。
  (二)抓实主体,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党委(党组)要主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把工作要求、问题不足提醒到位。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全面开展谈话,特别是对关键岗位的人员,经常性提醒谈,把压力层层传导到位。纪检系统要针对谈,重点规范线索处置,定期召开线索集体研判会,集中研判问题线索,对确定为谈话函询或初核后需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开展,点对点、面對面传导压力。
  (三)抓常监督,从严从实履责,防止工作流于形式。通过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到位,取得实效。建立监督执纪信息管理机制,纪检机关定期收集践行"第一种形态"的动态数据和信息,建立片区协作组,将践行"第一种形态"作为片区协作组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到定时与不定时检查、明察与暗访有机结合,要求各单位"一谈一登记",记录每次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和内容等,确保"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真正落在实处,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年终考核。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将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情况作为追究和怎样追究"两个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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