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下面由编辑介绍员工辞职手续怎么办理。 关于辞职劳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明确给予员工辞职的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实质条件,只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还指出,劳动者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征得使用者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使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使用者必须处理。 《劳动法》一方面授予员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授予使用者一定的赔偿损失权。《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对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必须赔偿使用者以下损失 1.用人单位招聘其支付的费用 2、使用者支付的训练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员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一些员工书面通知使用者30天后自愿辞职,无视使用者的赔偿要求,使用者不向员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文件转移手续,员工辞职后人事关系和文件长期留在原使用者的员工不能在新单位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外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务评定,不能进一步学习,失去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因此,员工在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必须在60天内向使用者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员工的辞职手续怎么办? 《劳动法》一方面授予员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授予使用者一定的赔偿损失权。《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对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相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必须赔偿使用者的以下损失:1使用者招聘支付的费用者2使用者为其支付的训练费用者,双方按照约定的3对生产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员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一些员工书面通知使用者30天后自愿辞职,无视使用者的赔偿要求,使用者不向员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文件转移手续,员工辞职后人事关系和文件长期留在原使用者的员工不能在新单位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外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务评定,不能进一步学习,失去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因此,员工在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必须在60天内向使用者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