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要特别注意选择,绝不能随便滥用药物。古代医家对此早就十分强调,而且专门编写了"妊娠用药歌诀",列举了数十种妊娠忌用的药物,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 孕妇不宜服用毒性很强的药物,如斑蝥、大戟、巴豆、商陆、乌头、皂角、天南星等,均应禁忌,以免危害母子安全。 孕妇不宜服用泻下药物,如芒硝、大黄、番泻叶;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水蛭、虻虫、麝香、常山等,也应禁忌。因为这些药物大多可使子宫及盆腔充血,并增强子宫收缩,易引起流产。 孕妇不宜服用通经去淤的桃仁、红花、茜草,行气破滞的枳实,大辛大热的附子,干姜、肉桂、半夏,以及具有滑利作用的瞿麦、木通、通草,等等,均应慎用。此外,牛膝、延胡索、牡丹皮、赭石、薏苡仁、牛黄等药,也宜慎用。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中成药,实际上包含一些解热镇痛的西药,不慎服用,也会造成危害。□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