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冯川分局在县局党委领导下,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围绕县局精神和市管股工作要点,抢前抓早,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狠抓了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紧扣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大局主题,重点加强了节日市场、网络市场、广告监管等各类市场监管。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 一年来,我分局在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节日期间,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1车次,下达责令整改书15份,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节日期间专项检查有效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使消费者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二、扎实开展合同监管工作。 指导规范企业格式条款合同。我分局针对辖区建筑施工、装潢企业多的情况,上门指导规范格式合同,走访建筑企业26户、装潢企业11户。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的认定工作。我分局对辖区企业严格把关,认真筛选,查询企业有没有违反行为及不良记录等情况后,纳入重点培育对象,争取做到培育一批认定一批。 三、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 1、开展了对我县成品油市场的整治工作。根据今年市局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萍市监字【2017】230号)和市局转发的《关于印发萍乡市2017年国V标准车用油品保供方案的通知》(萍发改能源字【2017】75号)的文件的精神,我局摸清了成品油经营主体情况,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市局的抽检计划,于8月16号对我辖区内的8个加油站进行了抽检,抽检了8个批次的柴油和8个批次的汽油。检验报告中有一个批次的汽油不合格,目前已结。接下来我局会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质量监测,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加油站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芦溪县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芦安字【2017】20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股室联合公平交易局,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商务局、消防、交警等部门一起联合执法,对我辖区内的"黑油车"进行了集中的打击,并形成了常态化,对"黑油车"的不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问题地图"的排查工作。 根据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巡查方案》的通知(赣测发[2017]102号)和《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芦溪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芦府办字[2017]108号)的有关要求,10月9日-10日,我股室联合各分局开展了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对辖区范围内的新华书店、文体用品店、地图导航产品市场开展了一次规模较大的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各类文体用品店、书店39户,未发现辖区内有"问题地图"的销售行为。 五、规范农贸市场,服务和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作为我县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单位,切实担负市场秩序和农贸市场的监管责任。今年以来,我股室以开展"文明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为载体,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我县城区内四大农贸市场管理和整治工作。 根据芦溪县创建工作总指挥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资料收集建档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六月份,我股室根据职责,收集和整理了集贸(农贸)市场管理的相关的材料。九月份我市迎来了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国检,根据工作的部署,我股室指导分局做好了农贸市场的各项工作,并亲自走访市场内的相关各餐饮店和副食品店,做好记录,检查三证,做好宣传并为经营者提供指导和服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自己一份力。十月份,我股室拟写了关于我县农贸市场我局职责范围内职能及相关情况的自查报告,由办公室交于上级部门调研备用。 六、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今年以来,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着力强化政策宣传、登记服务和管理审核,在"广、快、严"三字上狠下工夫,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截止到11月10日,共办理动产抵押51件。 七、工作打算。 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重点做好农资市场质量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通过及时查处和曝光一批制售伪劣农资违法案件,推动农资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化解农资市场隐患及农村社会矛盾,积极有效地维护农民利益、服务和推动芦溪农业发展。 2、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充分利用 "银企对接"融资平台,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等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着力解决企业反映集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免除所有出质抵押登记费用,方便市场主体就近办理抵押登记,减轻市场主体抵押登记负担。 3、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将重点抽查成品油并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 4、继续抓好合同监管工作。重点查处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同时做好每年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申报工作。 5、继续做好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查找案源,依法办案,为建设美丽芦溪、和谐芦溪贡献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