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彦斐+莫振平+霍威龙+胡建新 (541004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 广西 桂林) 摘 要:残疾人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建立健全残疾人保障事业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内容。本团队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并分析了桂林市残疾人生活状况及法律规范的发展,并针对桂林市残疾人生存状况存在的不足问题,提出了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本文即以论文的形式,将本团队通过分析桂林市残疾人生活状况及法律规范情况所得到的成果进行展示,并针对当地残疾人生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措施,为桂林甚至带动全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桂林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医疗;文娱 一、残疾人生活现状 (一)教育现状 残疾人教育是全民教育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教育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教育事业水平的高低, 甚至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福利水平与文明程度挂钩。《桂林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按照补助对象受教育程度制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具体为: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期补助300元;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成人中专)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期补助600元;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相当学历以上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期补助1000元;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成人中、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一次性补助1500元(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办法》的实施,充分体现了社会在不断加大力度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引导人们树立教育机会均等的观念,关注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变那些歧视、排斥残疾人接受教育的不良观念和错误做法, 为残疾人回归主流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帮扶、互助,减少对残疾人的歧视, 给残疾人以真正的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解决了贫困残疾人家庭受教育难的问题,让残疾人子女真正受到良好的教育。 2014年六一后,我们了解到,桂林仍有一批适龄的残疾儿少年童,未能接受义务教育。雁山区残联理事长唐志秀说,去年,他们曾对全区范围内6-14周岁的学龄残疾儿童,做了一次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全区一共有26名学龄残疾儿童,其中8人未接受义务教育,占30.7%。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介绍称,目前全市在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共1394名。而去年12月、今年3月、5月,教育部门曾就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做了三次调查统计,一共有283名适龄残疾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按教育部门提供的数据计算,目前我市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约为83%。而市残联副调研员覃亚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近几年来,市残联并没有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做全面的调查统计。目前,关于桂林残疾人情况的统计数据,仍以2006年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为依据。"官方当初公布的数据是,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为61.95%"。 "教育部门与残联的统计口径不同,所以数据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出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一名相关负责人称,教育部门针对的是三类有学习能力障碍的残疾人,即听力、视力和智力残疾儿童。而残联的数据,则以残疾证为准,包括所有类型的残疾人。"即使断了一截小拇指,只要有残疾证也是残疾儿童,而这类学生在学校中我们并没有视其为残疾儿童来统计。"这名负责人说。 (二)就业现状 我国残疾人中已经实现就业2 266万人, 其中城镇463万人、农村1803万人。[1]据市残联统计,桂林市现有残疾人36.1万多人,其中有劳动能力且处于就业年龄段的约11.3万人。目前我市16—59岁劳动年龄段的各类残疾人有近12万人,其中城镇残疾人2.2万人,目前桂林市残疾人就业人数超6万。市残联负责人表示,我市在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创业方面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从2010年起,我市实施《桂林市残疾人创业就业扶助暂行办法》,已帮助100多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发放创业就业补助金近50万元。扶助政策将有助于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妥善解决残疾人创业就业难问题。 2011年,桂林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桂聘人才网达成了合作协议,利用该网站平台免费开通了"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今后凡是桂林市有就业和培训需求的适龄残疾人均可登陆桂聘人才网了解或咨询相关的就业和培训信息。这项措施极大方便的残疾人了解就业信息,找到適合自己的岗位。 残疾人就业在国家近几年的大力促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广大残疾人的期望相比, 还存在巨大差异。另外,由于就业压力的逐年加大加上残疾人自身处于弱势地位, 残疾人就业的矛盾更为突出。如立法规定残疾人到各个用人单位就业的责任不够明确;用人单位宁愿上交罚款也不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残疾人的工作只是局限于简单笨重的体力劳动;残疾人在求职和就业中容易遭遇歧视, 这些问题亟需进一步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 (三)医疗现状 2014年4月,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将五大类19项残疾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试点范畴。对此,桂林市积极开展工作,首次尝试将"广西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器服务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试点项目。 实行健康快车项目,免费为桂林贫困白内障病人实施复明手术。自1997年运行以来,"健康快车"已发展到四列,列车上配备了完善的医疗设施和技术精湛的眼科医生,每年能救助1万多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截止2013年12月16日,健康快车火车医院累计停靠27个省市自治区133个站点,复明白内障患者已达146904人次。"健康快车"项目也得到桂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10年,"健康快车"项目被桂林市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协助北京专家成功为1165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手术,使他们重获光明。 2014年9月-12月,"健康快车"将再次开进桂林,届时将为1500名左右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该项目为"2014年桂林市为民惠民服务"项目,由桂林市卫生局承办,桂林市残联协办,基地医院设在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桂林市残联积极开展"为民惠民服务大行动",推动2014年"七彩梦行动计划" 助听器项目任务的落实,解决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市残联邀请自治区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专家组到我市开展聋儿筛查工作。筛查工作集中在市区进行,专家组对经过各县(区)残联初筛,符合项目要求,自愿申请"七彩梦行动计划"助听器项目的聋儿,开展了资格审查、听力检测、取耳样等工作。 2014年,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将五大类19项残疾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试点范畴。对此,我市残联积极开展工作,首次尝试将"广西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器服务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试点项目。 在此之前,残疾人假肢装配都是由市残联下属的长江假肢装配站负责,但由于资金和技术限制,与同类社会企业的服务仍有一定差距。为了能让残疾人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今年,市残联与广西首家公共服务购买企业桂林博宇康复辅具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引进专业的进口假肢、矫形器制作设备,聘请国内较高水平的专业技师,为我市贫困成人下肢残障者免费适配大小腿假肢共140例。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残疾人贫困问题严重 作为最困难的群体,生活状况大大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近年来这种差距还有继续拉大的趋势。残疾人社会救助政策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济和医疗救助等项目。现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缺乏对残疾人的特殊考虑,使大部分残疾人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的,而绝大部分重度残疾人由于没有收入,不能单独立户,只能与年迈的父母、甚至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等亲属生活在一起,靠年迈父母的退休金和亲属的接济生活。"一人致残,全家致贫"的现象普遍存在,残疾人的生产问题远未得到解决。 (二)残疾人康复缺乏制度性保障 康复是残疾人改善自身状况和行使其它权利的基础。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与需求之间还存在着巨大差距,曾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康复训练与服务,辅助器具配备服务的残疾人比例分别为35.61%、8.45%和7.31%,而对以上三项需求的比例分别达到72.78%、27.69%和38.56%。国家对康复服务投入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服务的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调动,贫困残疾人康复缺乏政府和社会的资助,残疾人康复经费主要依靠家庭。因支付不起治疗和康复费用,每年都有大量的残疾儿童被家庭遗弃。 (三)残疾人教育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1)目前残疾人就业形式严峻。我国目前尚有858万达到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实现就业,而且每年还将新增残疾人劳动力30万人左右。企业出现困难时,残疾人更容易面临失业的风险。农村还有 800 多万残疾人没有脱贫,占全部贫困人口的1/3, 近500万低收入残疾人容易返贫。[2] (2)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很多人连初中都没毕业,能力普遍较弱;其次,受全球金融危机大环境的影响,就业难度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目前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都存在就业困难,健全人如此,更别说残疾人。 (3)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招用残疾人。据桂林市残联副理事长吉喆介绍,我国早已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用人单位按1.5% ~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是,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雇佣残疾人。 "实际上,按规定招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并不亏。"吉喆粗略估算了一下,假定上年度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一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无残疾人。那么,该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为100×20000×1.5%=30000元。但是,按照实际所开的工资,一般残疾人的工资为800元/月,一年工资还不到一万元。如此一来,用人单位无形中就节约了成本。 (4)无障碍环境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公众场合的修建在对残疾人便利问题的考虑上任然很不充分,许多问题是待解决。有些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仍然没有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学校、商场、餐饮、银行、图书馆、影剧院和公共交通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滞后,信息交流无障碍进展缓慢,电信与网络没有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电影、电视节目没有普遍加配字幕,严重影响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 三、解决残疾人问题的建议与措施 (一)完善并简化残疾人救助制度 残疾人的贫困问题一大部分是由于残疾人救助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善所造成的。如上所述,目前对残疾人的救助仅仅是最低生活保障和对残疾人儿童以及残疾人子女的教育补助。并且,所有补助都必须自己申请,申请程序繁琐,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尚且麻烦,何况是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日常生活已经非常困难,还有频繁奔波于各种申请机关,对于残疾人的救助金未免得来太过不易。且不说这些救助金最終到残疾人手中的还有多少,日常的艰辛岂是这些救济金所能弥补的。因此,我们希望可以从残疾人的角度,简化申请程序,对于许多救济制度,以及对于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子女的教育补助,若能相对简化不必要的程序,将更多的手续程序从残疾人手中过渡到救助机关,才能从更大程度上减轻残疾人生活中的不便。而此前广州市就已经提出综合简化救济金申请手续,而桂林市残联相关人员则表示这些手续都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残疾人的不便也是爱莫能助,并表示目前没有简化程序的可能性。 (二)医疗康复制度化 目前对残疾人的医疗救济和康复训练还主要是靠国家政策和机关的一些活动,还没有一个系统化的制度来保证大部分残疾人都能得到医疗救助。用残疾人康复基金支持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重点推动农村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好各项康复项目,提高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药品采购的标准和品种。继续搞好"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辅助器材。搞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摸底调查,为制度建设做好准备工作。 (三)改善残疾人教育就业环境 尽管目前桂林市已经出台了许多政策,为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子女的铺上了畅通的道路,但是由于家庭条件困难,或者家长们的认识不到位等原因,未能接受义务教育。我们了解到,在市聋哑学校有很多残疾儿童在那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然而与此同时,有很多农村残疾少年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家长又要干农活,没有时间陪读,而不得已退学。如果硬性要求家长陪读,也是不能适用的。因此,可以采取在外面招聘护工到聋哑学校,照顾没有家长陪读的残疾儿童。另外,残疾儿童不能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一个原因是家长根本不知道有这种特殊教育的学校,或是家长认为学校根本不会接受这些行动不便的残疾少年。所以,我们的重要任务是对家长们的思想意识进行教育,讓他们认识到对残疾少年的教育是改变其命运的重要一步,在为其提供良好环境的前提下,另其能够通畅的接受良好的教育。 一部分残疾人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可以工作,但是苦于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以,即使再多的救济金,倘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还是不能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当然,目前桂林市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 现如今我们整个社会都在呼吁帮助残疾人,实现社会共同进步。残疾人的确需要公共群体的帮助,但他们更需要的是社会的理解、认同和平等,他们不需要怜悯和施舍。包括残疾人的生存问题,他们需要一个社会群体平等认同的平台。一位残疾人在接受残联推荐工作后,上级领导来视察工作单位,他的主管告诉他不要和其他人一样列队欢迎,因为他是残疾人;另一位残疾人被推荐到一家单位工作后,不停地被提醒他是无奈被接受,他们随时可以解雇他之类的警告;有些人付出比别人多,但始终在温饱线上挣扎;有些人得到了工作,很快又失去工作,不停地流落在社会上。在中国,残疾人被歧视没有申诉的途径和法律法规保障的桥梁。他们要不就是忍辱负重,要不就无奈地选择离开被推荐的工作单位,而这一部分群体在社会底层漂泊着,社会呼吁着给予残疾人平等,可这个平等真的完全被残疾人享有吗?平等是潜藏在人们的观念和行动里,平等需要法律来保全。 中国的残疾人法案需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被推荐工作后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定期对残疾人工作情况回访。被推荐工作时应该给企业相应的自主权,让企业据实所求,让企业对推荐的人员进行平等地考核。其二,在中国残疾人法律里要细化残疾人免受歧视的法规保障,美国的残疾人法律就做得很细,我们可以借签。为了保障残疾人的生存问题得到保障,鼓励自主创业,开放社会弱势群体宽松的小额贷款绿色通道。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法律条款,加强宣传影响力,以互助和平等为主题来宣扬人道主义.这是一个事业,是全社会人民的共同责任,残疾人事业需要整个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行。 四、结束语 通过这次的调查,我们团队比以前要更真实地意识到了残疾人生活状况的困难,知道他们的不易,我们呼吁社会应该改变对残疾人的看法,抛开偏见,给予他们关怀与尊重。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了国家对于残疾人的相关政策在地方的确是得到了实施,虽然受限于客观条件并不能让每一个残疾人都能百分百地享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帮助,但是我们知道,这些工作,都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需要慢慢去完善,相信不久之后,我们国家的残疾人定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残缺将成为社会的另一道风景。 此外,通过调查了解到残疾人的生活现状,相比之下,让我们也更加知道生活的不易,也让我们更加的珍惜现在生活。 参考文献: [1]《法制办就<残疾人就业条例>答记者问》. [2]《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2007.5.28. 作者简介: 姚彦斐、莫振平、霍威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学生; 胡建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广西区残疾人生活状况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