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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股权分配后有新人加入核心团队怎样处理


  困扰着创业公司的诸多问题之一就是股权分配,已经完成股权分配的公司,又有新的成员加入,这时应该如何分配股权?已经分配完股权的创业团队,有新的人加入到核心团队,怎样处理?泽亚咨询来和大家一一讲解。
  1、股份有限公司更多强调人合性
  股份有限公司更多强调人合性。所以肯定是要整个团队同意的。同意可以以两种形式进行,一种是从初期股份中增减。但是考虑到团队人多的时候从每个人手里拿一点手续上比较繁琐,如果要真正去工商变更登记那种,考虑一下增资吧。
  企业管理咨询提醒:如果不是非要去工商登记的话,方案就比较灵活。甚至可以通过重新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来达成差不多的效果。缺点是这样风险就比较高。当然,主要风险在隐名股东。
  2、新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虽然只是普通的创业团队,但是还是要考虑资本溢价,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叫做实收资本,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遇到企业重组并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相同数量的出资额,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
  在创立时投资,不但投资风险性很大,而且资本利润率很低,而新加入的投资者既避开了产品试生产,开辟市场的风险,又享受了企业经营过程中业已形成的留在收益。提醒: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3、最公平的方式就是由新的激励员工向创业公司增资:就是没有预留期权池或者股权。
  (1)最公平的方式就是由新的激励员工向创业公司增资,考虑到激励性质,增资价格可以按照面值1块钱或者公司净资产或者其他较低的价格定价。优点是税负低。
  (2)创业公司现有股东等比例向新激励员工发放股权。在定好了给员工股权激励的股权比例,大家等比例转,价格一样比较低。缺点是有股权需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初创公司,没怎么赚钱的,税也不是问题。
  (3)大股东向激励员工转。大股东股份多,拿点出来搞激励很正常,也比较常见。
  (4)就搞点虚拟股份吧。参考上述三种方式,不做工商登记。给员工一定的股份,到时候分红,缺点是隐名的,有道德风险。
  4、首选增值,其次期权过度
  首选增值,这样保护了前入者的利益。
  其次,要是还不稳定,那就先做期权过度。等待发展好了再做股权分配。
  其三,别把留在核心人员都和股份捆绑一起。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需要去考核和丈量。
  如何方向目标默契都不是很吻合,那给再多的股权都没有意义,反而会带来麻烦。所以还是平稳过渡一下,再做定夺。
  5、没有设定期权池,只能通过稀释股份来解决
  如果原来没有设定期权池,需要对新加入的核心团队给以股权时,建议可以从全部或者部分股东那里分出了,即各股东可以等比例稀出股份给新员工,也可以按照约定从个别股东那里稀出股份给新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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