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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诗歌欢会和离别原文及赏析


  我的心在跳,赶快上马!
  想到就做到,毫不踌躇;
  黄昏已摇得大地睡下,
  群山全都挂起了夜幕。
  橡树已经披上了雾衣,
  仿佛岿然屹立的巨人,
  黑暗从灌木林中窥视,
  张着无数黑色的眼睛。
  月亮出现在云峰之上,
  透过了雾纱凄然观照,
  晚风鼓起轻捷的翅膀,
  在我的耳边发出哀号;
  黑夜创造出无数妖魔,
  我的心情却非常振奋:
  我的血管里好象着火!
  我的心房里烈焰腾腾!
  见到你,你甜蜜的眼光
  就灌给我柔和的欢喜;
  我的心完全在你的身旁,
  我的一呼一吸都是为你。
  玫瑰色的艳丽的春光,
  烘托在你花容的四周,
  你对我的柔情——啊,上苍!
  我虽巴望,却无福消受!
  可是,随着熹微的晨曦,
  离愁已充满我的心中:
  你的亲吻含多少欢喜!
  你的眼睛含多少苦痛!
  我走了,你低垂着眼皮,
  又目送着我,噙着泪珠:
  不过,被人爱,多么福气!
  而有所爱,又多么幸福!
  (钱春绮 译)
  一七七○年到一七七一年, 在斯特拉斯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青年歌德在塞森海姆村认识了牧师的女儿芙丽德利凯·布利翁。在歌德眼里,布利翁象"一颗最可爱的星星",二人一见钟情,誓言相爱不渝。陶醉在爱情欢乐中的歌德,在此期间写了不少的抒情诗歌, 《欢会与别离》及另一首《五月之歌》被认为是歌德这一时期诗歌的代表作。《欢会与别离》约作于一七七一年三月,当时歌德与布利翁正处热恋,二人常常在塞森海姆村会面。这个时期的歌德正在逐渐摆脱"洛可可文风"那种雕琢、纤巧、艳丽、陈词滥调及无病呻吟等毛病,他在《欢会与别离》这首诗里,以真实、自然的情感,生动地描绘了一对恋人相会时的喜悦和离别的惆怅,表现了诗人对恋人的一片真情。
  全诗四小节,按时间的顺序较完整地描写了一对恋人欢会而后又怅然离别的情景。它既可以说是一首带有叙事风味的抒情诗,也可以说是一首抒情味甚浓的叙事诗。一、二小节为全诗的铺垫。整整十六行,不外就交待了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事端及其相应的意境。较为感人的部份倒是诗人对自己激动心情的渲染:心儿在跳,赶紧上马!穿过无数"黑色眼睛"的窥视,冲破晚风发出的哀号的包围,诗人的"血管里好象着火"、 "心房里烈焰腾腾"……这一渲染,使人不能不联想到诗人将要与之会面的姑娘是怎样婀娜迷人。第三小节便是直写"欢会"时的感受了。先是那"甜蜜的目光"送过来"柔和的欢喜",然后是迫不急待的爱的表白:我的心属于你,呼吸(即指生命)属于你;你如花的美貌散发着明丽的春光;你的柔情让我如痴如醉,以至无福消受得了……情感倒是真挚,但读来总觉得少了些新意,使人感到或多或少还留着"洛可可文风"那种老调的痕迹。最后八行,写别离的惆怅,这一节写得较为形象、感人。在诗人的笔下,主客体相互交融、达到了统一。客体不再是静止的,陪衬的,而是被赋予了主体的特性。 "我"的离愁,原是来自"你亲吻中的欢喜"和"你眼睛里的苦痛",来自"你"的泪眼相送、依依惜别……结尾两句,算是诗人激情的沉淀。遗憾的是诗人直呼爱与被爱的幸福,难免苍白与陈旧。总的看来,这首诗语言生动,情感真实、自然而且充沛,从头到尾充满了爱的激情,感染力还是强的。但从美学的角度看,这首诗不够含蓄,意境也少了些新奇。正如黑格尔曾经批评的,这首诗"语言和描绘固然很美,情感固然很真挚,但是情境却很平凡,结局陈腐, 自由的想象也没有起什么作用"。(《美学》第二卷第三章,朱光潜译)。有兴趣的读者阅到这里,可以再回过头去将译诗细细读来,然后掩卷思索一番,看看上述评价是否中肯?
  (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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