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腐败是侵蚀人类社会肌体的毒药和癌症,全世界各国反复斗争的主要方式有四种,分别是清官反腐、重典反腐、运动反腐和制度反腐。监督机制的创新是我党制度创新以及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内容。当前社会处于关键的转折期,我们有必要寻求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战略和反腐制度,寻求新的监督方式。 关键词:科学反腐制度;依法治国;网络反腐;监督机制 一、关于反腐机制的建立,首先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制约,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纪律检查工作是党内履行反腐败职能的专项工作,纪检机关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能的专门机构。这就决定了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首当其冲地就是要深化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适应反腐败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完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日益强烈的呼声,因此,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势在必行。 一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三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四是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这就为深化和完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网络反腐能推动党的监督机制科学化。是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 网络反腐具有巨大的力量,我们需要主动构建网民监督机制,使网络真正成为监督利器,并逐步将网络反腐内化为党的监督机制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这将会在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党的监督机制建设的科学化。 第一,在理念上,突破了过于理想化的监督机制。过去我们对党的监督机制建设在认识上存在"过于理想化"的倾向,表现为:侧重强调党员的道德建设,认为合格的党员理所应当地是道德自律者,他律与制度监督则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补充,将外力监督看成是道德提升的对立物。这种错误认识必然导致国家忽视监督机制建设,即便是那些业已建立起来的组织监督和制度监督,也缺乏应有的监督力度,处于弱势地位。由于缺乏应有的机制建设,普通民众直接参与监督的几率很小。网络监督机制的构建,不仅降低了普通民众参与公共管理的门槛,而且在党的监督机制建设中切切实实地引入了"他律"的范畴,突破并提升了曾经过于理想化的监督机制建设理念,使党的监督机制建设更加科学。 第二,在性质上,避免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同质性。以前的党内监督机制中,权力监督是主要的监督形式之一。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某些性质上具有同质性。从职能属性出发,二者均属于一定权力的掌控者与运营者,其利益属性也存有一定的同质性。党通过权力制约而建立起来的体制内的监督机制,在遭遇群体腐败时,经常会出现监督失灵的局面。通过网络反腐发展起来的网民监督,不仅解决了民众的参与热情与参与途径问题,而且将群众这一最具洞察力的异质力量充实到党的监督力量中来,从而使现有监督者的构成与监督途径更加多元,促进党的监督机制更趋完善和科学。 第三,在动力上,提升了党内监督的水平。党内监督、自我廉洁机制是一个政党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除了已经建立的党内组织监督、权力监督以外,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广大党员及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内监督的主体。但是,我们目前广大党员执行监督职能的状况并不乐观,主要表现在广大普通党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缺乏了解党的制度建设等方面信息的平台与渠道,参与渠道单一,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实不到位,致使党员在党务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弱化,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进行监督缺乏应有的动力。网民监督机制的构建,将为党内监督水平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动力支持,而党务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给予了广大党员了解党内事务和信息以及参与制度制定的机会与平台,使普通党员与基层党员干部在制度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得以实现,强化了党员的认同感和责任感。这既培养了广大党员的公共意识,又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了解到党的制度从制定到执行的全过程,提高了对制度内涵的理解水平,提升其行使党内监督职能的能力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