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对赵宋王朝的印象非常好。在这样一个经济富裕的王朝,光明与黑暗总是相生共存。在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宋王朝,也曾出现一位肆虐经年、骄横残暴的吃人恶魔——王继勋。 王继勋:庆州华池人,彰德军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王皇后胞弟。据《宋史·王继勋传》记载,王继勋生性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她们杀死,烹食其肉,"专以脔割(即将活人身上的肉割成一片一片的,谓之脔割)奴婢为乐"。 一天,王继勋府中围墙因大雨坍塌,大量奴婢逃出牢笼,跑到宋太祖赵匡胤面前告御状,把王继勋骇人听闻的罪行全都捅了出来。赵匡胤"大骇",当即作出判决:"削夺官爵,勒归私邸。仍令甲士守之。 俄又配流登州。"对于一个吃人恶魔来说,这是一个明显宽松的判决。仅仅是除掉他的官职,夺取他的爵位,流放到登州。而已。而且,还没等王继勋上路前往流放地,赵匡胤早已改授其职为右监门率府副率。 开宝三年,王继勋被任命为西京河南府尹,即西京洛阳的行政长官。有了皇帝撑腰,王继勋不但能够换一个地方继续当官,官还越做越大。在洛阳,王继勋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发泄着自己残暴的本性:"强市民家子女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食之,而棺其骨弃野外。"强迫市民把子女卖给他做奴婢。这些可怜的奴婢天天胆战心惊地过日子。因为,王继勋一不顺意,就会把奴婢杀掉,然后……吃了,剩下的骨头抛到野外去。 那段时间,人贩子和棺材铺商人日夜出入王继勋府中,使得王继勋府中像赶集一样热闹。老百姓虽然对王继勋恨之入骨,可有了上次告御状的教训,他们也只能是听天由命,任其宰割。 公元976年,宋太宗赵光义继位。洛阳市民看到了一点希望,上京告状。977年2月,王继勋因恃势骄横,多行不义,赵光义命斩于洛阳。 据记载,仅在开宝六年到太平兴国这短短的5年时间里,食人恶魔王继勋前后亲手杀掉和吃掉的奴婢就多达100多人。宋朝有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食人恶魔,相当于经历了一场恶魔,还好,梦总是会醒来的。如果不是赵匡胤的包庇,王继勋也没这么大胆,更不会吃得这么不亦乐乎,逍遥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