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区两级领导指示精神,落实泰海安办〔2015〕4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从8月15起至10月10日在全街集中开展以夏季防雷、防爆、防火、防高温、防静电、防腐为主要内容以及厂房、罐区、库区为重点督查目标的百日专项行动,结合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防电、安全生产宣传等工作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明为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冰、**派出所所长鞠新荣为副组长,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全办,由街道安全办负责人周树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集中上报等工作。 二、分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8月15日至8月31日)。组织召开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开展排查摸底,利用各种平台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引导督促各重点企业、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到人。 (二)集中力量专项检查(9月1日至10月1日)。由街道安全办牵头,爱卫办、综治办、**派出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社区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主要以集强化工仓库为主的危化品企业开展检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16项,逐一列出清单,要求企业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夯实成效考核总结(10月2日至10月10日)。街道组织督导组对各部门、各社区、各企业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成果不走样、制度常态化。 三、工作成效 经过本次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各企业、部门的安全责任,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了夏季全街危化品企业未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坚决杜绝了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保证了重大活动期间未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 **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