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权是人身权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如今,身体权受到损害的受害人越来越多,在维权的同时,您有必要对身体权有着深刻的认识。那么身体权和生命权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中国公民个人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生命权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具有最高的人格价值。一切权利的行使都是以个人生命的存在为前提。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 生命权、身体权相互依赖,又互有区别。生命权与身体权相互依赖。无身体,生命则无所依托;无生命,身体的存在则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是,身体权维护的是人体整体构造的完整性,而生命权维护的是人的生命的持续活动;此外,"身体权因创伤而受侵害,生命权则非有死亡发生,不能认为受侵害"。 身体权区别于其他人格权的特征在于,它以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在内容上表现为: 第 一,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禁止他人的不法侵害。 第二,支配其身体组织,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身体组织的构成部分不得转让,致使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身体权并不包括对身体组织的支配权。但是,医学的发展推动了伦理观念的变化,也为身体权注入了新的内容。身体器官的移植、血液的有偿或者无偿奉献,都是自然人行使身体权的方式。 第三,损害赔偿请求权。 以上就是本站给大家介绍的身体权和生命权的区别。希望通过本站今天给大家带来的介绍可以让大家对身体权更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