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邮政编码(全国邮政编码在线查询)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 寻甸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可先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www.kmrcjob.cn)进行就业预登记,再提供本人户口册、身份证、毕业证和《全国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原件到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核实、盖章。 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不是人事档案存放的必要条件,不受就业报到证(登记证)规定的时间限制。办理就业报到实行自愿原则,没有必然需求可以不办理,不办理不会对今后就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毕业生不要轻信他人不实言传,造成不必要恐慌,扎堆办理。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请到寻甸县教育体育局办理。 二、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 第一、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凤凰路12号寻甸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3楼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71-62656930 邮政编码:655200 要求: 1.高校毕业生户口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2.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3.师范类毕业生到寻甸县教育局办理,电话:0871-62663135。 第二、档案查询 1.网络查询: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在线服务"-"网上办事"-"人事人才服务"-"人事代理档案查询",或直接输入以下网址: http://www.kmrcjob.cn/scdzapp/dasw06.php 2.微信扫码查询 3.电话查询: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0871-62656930 第三、档案转递 用人单位开具提档函,提档函必须为原件才可以提取档案,提档函为复印件不能提取档案。 三、高校毕业生主要就业渠道 机关单位公开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参军入伍、农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及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公益岗位;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自主创业等。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不低于寻甸县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500元/月)支付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用人单位,给予省级见习补贴1000元每人每月,市级见习补贴500元每人每月(省外户籍高校生不享受市级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可分别提高省级见习补贴500元每人每月,市级见习补贴100元每人每月(省外户籍高校生不享受市级见习补贴),见习期为3-12个月。 2.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50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 3.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新业态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企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个人享受单位招用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两项合并计算不超过2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间为准)。 4.租房补贴。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昆明就业创业租房的,给予一次性的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5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3000元,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00元。 5.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五年内,在昆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带动3至5人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6.二次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凭工商注销或法院判决破产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其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 7.场租补贴。对毕业5年内,未享受创业园区免费孵化服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经营场地,且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由市级财政按照经营场地所在地段同类场地租金平均水平70%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场租补贴,每年场租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8.新领域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或初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大学生,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贴。 9.省级大学生创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寻甸县内创办经营情况良好、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补贴扶持,以前享受过"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人员不再享受。 10.岗位开发补贴。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和单位,招用本科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与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每招用一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用人企业和单位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11.户口申报。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以在实际居住的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也可以将户口登记在城镇地区父母户籍所在地,或者将户口登记在城镇地区父母自住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落户地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来昆工作的人员,不愿将户口迁入本市的,可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12.获奖补贴。获得国家、省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奖项(由人社部门主办或备案登记)并在昆明地区登记注册经营的个人或团队实体。获奖项目按就高原则申报,同一获奖项目国家级与省级有重复的,个人或团队实体不可重复申报。 13.免费孵化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入驻经省、市级认定的创业园区,享受两年的免费孵化服务,包括: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水电、通讯等服务。 14.免费职业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县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并按规定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15.创业贷款贴息。在昆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在贷款经营主体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在昆明行政区域内已经办理工商注册并正常营业(含网络商户),贷款资金有明确经营用途,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房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期,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为LPR-150BPC。 16.公共就业服务。县人社局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等各项公共服务,按规定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同时,定期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每年2月"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每年5月"民营企业招聘月"、每年9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及"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用工信息等,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