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情况通报(三) ,公开披露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根据通报, 2018年8月,华晨集团与省外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新能源汽车项目,在此过程中,祁玉民对该公司给予支持关照,并收受钱款1100万元。 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职务便利,在借用资金、承揽业务、取得经营销售权等方面先后为39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33亿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祁玉民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相关数据统计, 2015年至2019年,华晨集团剔除华晨宝马利润分成的亏损分别为5.4亿元、6亿元和8.6亿元、4.2亿元、10.64亿元,总体亏损34.84亿元。 2020年11月,华晨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之后宝马中国以16.33亿元购得“中华”汽车品牌。 【来源:快科技】【作者:上方文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