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蓬勃发展,“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网络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为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有必要及时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在央视“3·15”晚会现场正式发布,该办法将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办法》对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网络交易的诸多热点问题 将迎来进一步规范 基于我国网络交易发展的新趋势新情况,以及当前网络交易监管的现实需要,《办法》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确立了有关规则。 一、针对网络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零星小额”和“便民劳务”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提升网络经营主体整体合规度。 二、针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了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 三、针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部治理。 四、针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规则作出详细规定,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五、针对虚构交易、误导性展示评价、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制,禁止各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 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经营者进行明确定位 《办法》将当前新业态中最典型的平台性服务(直播平台),明确归纳为“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网络服务提供者同时提供上述服务,就为网络交易提供了全流程的支持,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要求网络交易新业态的经营者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照网络交易平台对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的保存义务,结合网络直播特点, 规定了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通过上述规定,引导新业态各方经营者规范经营,强化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为网络消费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未来的网络交易将会在《办法》的规定下走向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道路上,卖家需要更加严格按规定来进行商品的上架、宣传、售后,买家也可以确实地得到保障,买得安心、买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