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可谓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整顿元年。从目前监管部门透露的信号来看,“高压态势”仍将持续。 随着一批批校外培训机构因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被查处,后续问题也随之而来。有家长对退费问题提出了新的疑问。“培训机构无资质或者资质不全,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能否要求该培训机构按培训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表示:“对于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来说,是否构成服务欺诈,需要明确以下两点:一是培训机构是否故意给消费者提供了虚假信息,二是培训机构是否故意隐瞒了真实的情况。 “如果培训机构只是未向消费者告知其无资质或资质不全的情况,而没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宣传,并且也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服务,则很难认定其有欺诈行为,但培训机构应当退还消费者相关费用,并应该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陈音江进一步解释说。 虽然前述情况在实践中较难认定为欺诈行为,但陈音江还是比较支持消费者提出三倍惩罚性赔偿的主张。